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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索性再当一回居委会大妈:老狼你看这么办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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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索性再当一回居委会大妈:老狼你看这么办行不行?   
所跟贴 索性再当一回居委会大妈:老狼你看这么办行不行? -- Anonymous - (67 Byte) 2004-11-12 周五, 上午6:11 (59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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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文章标题: 前俱乐部的办事规则不知道是怎么样的。 (221 reads)      时间: 2004-11-12 周五, 上午6:43

作者:RE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以正经法律是要非营利组织通过理事会管理,非营利组织财产处置转移只能在非营利组织间进行。

当然由於没有董事会,只能投票了。哪边人数多,哪边占便宜。如果已经有多数了,我看可以按照缺席处理。卖了就是。问来问去的,最后还是要投票,投票结果与不问也是一样的。

当然如果海川俱乐部侵占了狼协的个人财产,按照抵债原则,必须先归还债主欠债。这样就不能说捐就捐了,必须要先偿还狼协。如果全部财产不抵债务,就必须全部抵偿债务。剩余部分如何处理,我对非营利组织清偿办法所知有限,就不知道了。可能能够追索到成员身上。

作者:RE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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