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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高寒之败,使我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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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寒之败,使我难堪   
余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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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高寒之败,使我难堪 (278 reads)      时间: 2004-11-01 周一, 上午9:35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为高卢一役的义务评判,现在我正式宣布:因高逃役,使芦侥胜。

理由如下:
一、老二虽封了“战败”(对否姑妄不论),但“本尊”高寒健在。
以“战败”之分马甲对芦笛之“本尊”,原非合理。现高寒藉机
逃亡,是怯战。应判输。
二、四问四答,是高寒提出芦笛接受,其事已等同有契约。
芦先问而自答,等于围棋已让一子,而高临战忽节外生枝要求
“讨论程序规则”,显是毁约违约。据此,判输。
三、关于更换场地问题,芦友提出“高既认海船不公,可径赴
高根据地”,高友则另建一新擂台(本人上去注册三次,均被逐
出)。两者同为高之论坛大本营,而芦方敢单刀赴会。芦勇而高
怯,虽未成交,仍应判高输。

高寒者,吾民运革命党赫赫黄兴也。
芦笛者,康梁海外一半吊子小贩耳。
“黄兴”闻小贩而桃之夭夭,此革命党之奇耻大辱!

已而已而,革命休矣。
高寒之败,使我难堪。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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