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答jeramah:我没有不善待贝网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答jeramah:我没有不善待贝网
芦笛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798
经验值: 518979
标题:
答jeramah:我没有不善待贝网
(365 reads)
时间:
2004-10-23 周六, 上午4:22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刚才在楼下看见jeramah的跟帖,劝我善待大贝,说她现已知错,想回来,我应该热情欢迎才是。我觉得很7怪,我并没有不欢迎她回归阿?我不是一直在热烈欢迎,还想介绍她重新加入俱乐部么?
老芦不是记仇的主。尽管上网来给我造成最大伤害的就是这位贝女士,而且我早在事前一年多就预见到了悲惨结局,一再苦苦哀求她放我一马,告诉她如果再纠缠下去,双方都会身败名裂。我从未得罪过她,犯不上把我也贴进去。可她就是不听,最后果然如我所料,闹得乌烟瘴气。她是女的,人又难得糊涂,活到50大几还丝毫不懂人情世故,自然会引起旁人的天然同情,而我就理所当然地成了恶棍,彻底毁了名声。那次我会晤某位万里来访的女网友,连她都要认定我是自作多情,或是有某种心理变态,让我几乎气疯了。更何况一旦网战发生,对方一定要捏我这“7寸”,随便、余大郎已经多次用过这招了。
你说世上还有比我更倒霉的男人没有?我好好地在网上写文章,也没招谁惹谁的,可就是偏偏遇到这种缠夹不清的13点,最后给冤哉枉也地毁灭了一世英名。最令人气短的还是受了这么大伤害,我还不可能痛恨她,就象你不会痛恨杀人的疯子一样。因为她干出那些蠢事来并非出于恶意,而是出于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怪脑。虽然年纪一大把,生活经历非常复杂,而且受过高等教育,但她的社会经验和社会知识却趋近于零,连中学生都不如,这种怪事我这辈子还真没见过第二例。
所以,考虑到what I have gone through,我现在这么对她简直是圣贤之行了。如果我和她易地而处,请问她会这么对我么?如果是我上新海川去跟她说话,她会理睬么?就算会理睬,会答应推荐我进入俱乐部,盛情邀请我开文集么?
其实也不用这么假想,回忆一下当初我流放归来的情景就够了。那时她纠集了大批网氓在此阻击我登陆,高呼“一定要摧毁芦笛!”那时怎么就没人向她说你现在对我说的这话阿?
我写这个帖子和前帖的目的完全一样,并不是“一身二任,公报私仇”,蓄意和她过不去----那么做又有什么意思?我的目的是借此机会把真相披露给不了解的群众。例如在昨天那个帖里,我指出北京小左、亚瑟、贝苏尼和其他已经退出了海纳百川俱乐部的前成员们冒充本俱乐部成员在网上发公告,欺骗公众,恶毒诬陷我们抢走了俱乐部财产并将其交给外人,甚至诬蔑我们非法募捐,那些质问她今天回答时根本就不敢面对,连提都不敢提。谁都知道大贝是个难得的诚实者,作了这样的不答之答,比老芦写一万篇文字更有说服力。所以,在内心深处,我是非常感谢贝网友这次登门的。
可惜她今天的回帖里却要把分裂的罪责分摊给我们,愣要说我们也和他们一样,热衷排斥异己,专搞小圈子,把海船沉没说成是我们的自愿选择。这就完全违背了历史的真实。所以我当然要把话说清楚,以正视听。这根本不是什么不欢迎她或是不善待她。贝女士也在这儿,大家发言的机会是费厄的,如我的发言有什么不尽不实之处,欢迎她尽全力痛驳,俾天下人看个明白谁说的是真话。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621713 seconds ] :: [ 20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