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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软禁赵紫阳限制他人身自由的依据是国法,党章还是党魁的意志?胡温新政没有新思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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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以强调法制,宪法绝对权威为政治诉求的胡温新政,现在面临的最简单的一个挑战就是关于赵紫阳的人身自由问题.
 
 赵并没有触犯任何国家法律(中共自己的法律),政治见解或甚至决策立场的不同可以使他失去权力,但不应该使他失去行动言论的自由. 如果按照宪法行事,依照法律办事,胡温就应该恢复赵的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
 
 党纪无法取代国法,这既然是胡的想法,那么摆在他面前的最简单的一个测试就是还赵人身自由.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还谈什么宪法的权威,还谈什么法制或法治?连中共自己的前总书记都没有自由,都无法依照法律来处理,更妄谈普通百姓了.也许在胡的心中不过是宪法中的一条,就是"党领导一切"才是宪法的主要内容和权威吧?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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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认为  --  英子   - (73 Byte) 2004-10-19 周二, 上午4:01 (135 reads)      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  随便   - (33 Byte) 2004-10-19 周二, 上午4:05 (101 reads)   
   不对吧  --  英子   - (30 Byte) 2004-10-19 周二, 上午3:40 (121 reads)      赵是党员,估计算按党纪处理  --  随便   - (35 Byte) 2004-10-19 周二, 上午3:19 (11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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