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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向人之初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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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烦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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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刚才好好看了老人的原贴, 觉得我确实该道歉. 道理是说明白了的, 怪我没看仔细.
不过 Megan's Law 确实不是个好例子, 它的目的不羞辱和惩罚罪犯, 而是保护儿童. 所以支持 Megan's Law 还不能说成是不宽恕罪犯. 我的误解也就是从这个 Megan's Law 开始的.
但是刚才仔细看了一下, 老人提了"死刑"和"从重从严"惩治罪犯(当然是相对). 不好意思, 嘿嘿 ...
还是要坚决批判老人恶劣的态度!!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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