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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驳一驳  “ 法制可以优先于民主建立” (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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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驳一驳  “ 法制可以优先于民主建立” (旧文)   
所跟贴 法制是一种国家制度,法治则是对应于人治的,那么大清晚期也是法治国家。 -- Anonymous - (0 Byte) 2004-9-26 周日, 上午10:37 (8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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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专门论述多了去了,张三论得就不错,但我的特色,不喜欢过份区分这些二级概念 (86 reads)      时间: 2004-9-26 周日, 上午10:43

因为搞清楚一级概念的人也不多,不到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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