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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笼民主”会有前途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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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笼民主”会有前途吗? -- 芦笛 - (3081 Byte) 2004-9-25 周六, 下午7:46 (1127 reads) |
启明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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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芦这篇文章写得不错,相当有意思. 不过你把法律制度的建立和民主这个必要的程序分开的想法,很值得商榷. 法律这东西毕竟不是纯数学(应用数学除外),它具有两重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一是它的社会属性,在它的社会属性方面,没法闭门造车,它必须符合并反映社会关系,尽量做到社会公正,否则它就会象中共现在弄出的所有的法律一样,不过是废纸几张,而要做到这些,必须有民主的程序.
民主是法律体现社会公正的必要程序,而法律是民主有效运作的必要保障,它们是彼此不能分的.这鸡和蛋的关系,没法分谁先谁后,任何自以为聪明,建议先弄出只鸡来,或是先造出个蛋的人都是瞎掰.
择录你的原文如下,以为证据:
"这必要的社会改革我已经在旧帖中反复讲了,那便是分两步走,第一步先把中国建设为真正的资本主义法治国家,为最终实行民主奠定基础,第二步才是学习日本、台湾、南韩等国经验,在一个拥挤的东方社会中尝试实行民主。如果胡温能在当国期间作到了第一步,那就是共党开国以来最大的民族英雄。
做到第一步的关键措施我也指出了,那便是逐步回到“解放”前去,在政治上逐步放开思想统治和舆论管制,实行舆论独立和司法独立,在经济上逐渐完成公平廉洁的私有化,打击抑制官僚资产阶级,学习日本和台湾经验,鼓励扶植民间私有的中小企业,慎重解决三农问题,实行公平廉洁的土地私有化,并立法保证个体农户的权益不被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侵夺,等等。如果基本做到了这些,则中国就有望变成不民主但仍然拥有相当程度的自由、平等、均富的开明专制国家,如此才有实行民主的前提。"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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