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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徐永光的意思是:我就是投资了,能把我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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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永光的意思是:我就是投资了,能把我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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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徐永光的意思是:我就是投资了,能把我怎么样? (257 reads)      时间: 2002-4-07 周日, 上午3:0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徐永光坦然释善款投资





【香港文汇报记者彭凯雷北京二十七日电】

就香港《明报》在今年「两会」前夕以多个版面刊出其经过筹划已久的报道,指责中国青少年发展基

金会「挪用捐款违规投资」一事,中国青基会对失实的报道予以严厉驳斥,但某些海外媒体依然抓住

青基会「搞投资、炒股票」等投资行为,称「青基会搞投资与公益性基金性质不符」,指称青基会违

反了国务院《基金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一时间海内外就青基会能否

拿捐给失学儿童的钱去投资议论纷纷。

  本报记者今日专程走访了中国青基会常务副理事长徐永光。「你到底是慈善家,还是投资家?」

「给失学儿童的捐款,青基会为什么拿去搞投资了?」「这次有些报纸有计划有目的运作的报道可谓

铺天盖地,会不会对青基会和希望工程的社会公信力造成根本性的伤害?」面对本报记者这些尖锐的

问题,徐永光没有回避,一一诚恳作答。

《明报》指责不符事实

  徐永光表示,青基会的所有投资和基金增值活动,都符合国务院《基金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明报》的指责与事实不符。香港《明报》和内地某媒体所进行的

报道,有大量歪曲事实的地方和诽谤性语言,我们将保留通过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权利。这次事件对

希望工程的声誉带来了严重损害,重拾公众信心需要一个过程。但这件事也有积极的一面,处理得

好,坏事可以变成好事。以下是访谈内容。

  本报记者:最近,香港《明报》披露大量中国青基会将希望工程捐款用于投资的资料,不论其真实

性如何,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震动。一向被誉为内地社会公益事业一面旗帜的希望工程,面临一次最

严重的信任危机;你一向给人是慈善家的形象,如今好像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这给人们的感觉反

差很大。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和感受。

  徐永光:《明报》所作的事,表面上看是冲着我,实际上是借此打垮中国青基会,毁掉希望工程,

是冲着整个中国的社会公益事业来的。它先要把我描述成一个打着慈善旗号,挪用捐款投资血本无归

的骗子。这些报道除了惯用的歪曲事实,夸大其词之外,最主要的问题是不顾我国基金会生存的法律

环境,偷换概念,混洧视听,误导公众。

基金会有双重角色

  你刚才给了我一顶「慈善家」的帽子,我不敢冒昧接受,但为了表述方便,也用一下「家」的名

称。十多年来,我在人们眼里,一直是一个手掌心朝上的「高级乞丐」——尊称「慈善家」的形象。

《明报》的报道一出来,人们大感意外,怎么「慈善家」变了味,成了下海商人——尊称「投资

家」。而且是一个坑掉了不少善款的失败「投资家」,人们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又因希望

工程的纯洁,那种愤怒可以想象。

  记者:这的确是看到报道之后许多人的同感,且不说青基会投资成功或者失败,光凭拿捐款去投资

这一条,海内外的民众之感情就难以接受。我给希望工程捐款是让你救助失学儿童的啊,你怎么拿去

搞投资了?

  徐:这就是我们的尴尬和无奈。在中国,作为一名公益基金会的负责人,你想要当好一名「慈善

家」,还不得不同时去做一名「投资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基金会的行政管理和项目管理经费

不能在捐款中列支,国家也不给你拨钱,只能靠捐款收支中的时间差,通过投资获得收益,支撑机构

的运行。在国外,同类机构可以在捐款中列支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管理经费。在中国,不光是

我们,所有基金会的负责人都必须扮演双重角色,既是「慈善家」,又是「投资家」。只有做「投资

家」,才能当「慈善家」,否则机构的「家」就无以「养家餬口」,任何美好的公益事业都不能坚持

下去。慈善事业和投资活动,分属于非营利和营利两个领域,让「慈善家」去做「投资家」本来已很

无奈;这个「投资家」还必须万无一失,更是过分苛求。

投资由专业班子主持

  我的一位真正的投资家朋友,看了某报的文章,对我讲,如果把你看作就是一名投资家,文章里的

内容即便全是真的,那又如何。也许把文章的标题改成「一名投资家的艰辛」就行了。在中国,慈善

事业本来还在蹒跚学步,困难很多,风险很大;为了生存,还要同时去搞投资活动,承担双重的风险

和压力。而投资活动只遵循一般的市场规则,并不会因为你是善款就给你单独订一条规则。相反,对

基金会投资还有一些限制性条款,如「购买股票不得超过所投资企业百分之二十」,「基金会不得直

接经营企业」等。就是说,既要你去搞投资,又不能让你参加管理,这就增加了控制投资风险的难

度。

  中国青基会的投资管理有一个专业型的班子来主持,工作人员都很敬业。在过去的投资活动中,成

功的项目是多数,这些项目的收益支撑了希望工程和机构十多年的运行。投资活动的风险总是难以避

免的,特别是在一九九五年。对于某些亏损项目,我们也运用以赢补亏这类正常投资活动中经常使用

的方法,做到平帐回来。

  到今天,青基会的投资风险期早已过去,项目普遍进入了稳定增值期,能做到旱涝保收了。如果是

一个另外的投资机构或「投资家」,当他已经化解了风险,进入良性发展期时,谁也不会因为他曾经

遇到的风险而指责他,相反会祝贺他的成功。对法律赋予权利正常进行投资活动的基金会,希望人们

也能这样对待它。

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记者:我相信,如果公众真正了解了青基会投资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把希望工程做得更好;对公益机

构的投资活动也应承认它的风险性,只要最终结果是好的,就没有必要去纠缠过去已久的细节。但

是,这次对青基会投资问题的报道负面影响很大,会不会对青基会和希望工程的社会公信力造成根本

性的伤害?

  徐:首先我要声明,香港《明报》和内地某媒体所进行的报道,有大量歪曲事实的地方和诽谤性语

言,我们将保留通过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权利。这次事件对希望工程的声誉带来了严重损害,重拾公

众信心需要一个过程。但这件事也有积极的一面,处理得好,坏事可以变成好事。一是,这件事彻底

揭开了希望工程的神秘面纱,还了她真实的面目。关于捐款投资增值问题,过去我们总是羞答答的不

敢对外讲,现在也不必回避了。同时,公众也进一步了解了希望工程工作机构的困难和艰辛。二是,

青基会面临的问题也是整个中国基金会和其它公益机构共同面临的问题,这件事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

的关注,引发了对非营利机构法制环境、自身管理、行业自律等问题的讨论,对推动有关立法工作,

推动非营利机构的建设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如果是这样,中国青基会付出一些代价也是值得的。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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