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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司法独立:中共最低限度的政改──兼论胡温新政必然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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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司法独立:中共最低限度的政改──兼论胡温新政必然无所作为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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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司法独立:中共最低限度的政改──兼论胡温新政必然无所作为 (963 reads)      时间: 2004-9-19 周日, 上午6:53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司法独立:中共最低限度的政改

──兼论胡温新政必然无所作为


芦笛


最近成了桃花源中人,只是从坛子里断续看见,似乎我党在开N大,而敬爱的江总似乎大势已去,胡温掌权已成定局,也不知道是否真的如此。

这自然要让许多同志的肾上腺忙活一阵子,我倒觉得很无谓,因为对所谓“胡温新政”根本就没什么信心。

前见小安子贴出多维的文字,说什么老江的风光甚至超过了毛邓。这种昏话都会有人说出来,当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我早在青年时代便将我党的烂污制度和传统帝制作了系统比较,发现前者比后者在每个单项上都有极大退步。这其间的一条我已经在批老马的《废除帝制80周年祭》中说了,那便是党的领袖跟帝王不同,没有与生俱来的天然权威,只能靠培植死党,形成势力,因此便造成了无穷流弊。

孔孟之道赋予了君王至高无上的权威,臣民只能无条件服从。因此,哪怕是养在深宫、在朝廷中毫无人脉的太子,只要不是昏君,当国以后也绝无被架空之虞。旧朝权臣无论如何炙手可热,新君想拿下便能拿下,根本用不着暂时隐忍不发,先去惨淡经营,设法控制军队,再在朝臣和疆吏中厚植私人势力。如果他真的想肃贪,便连人皮都能剥。如果他想搞改革,则无论如何激烈也不会激起地方公开反抗,顶多只会招来守旧群臣的苦谏罢了。唯一的例外是削藩。汉景帝、明建文帝、康熙削藩都引起了叛乱。但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清初三藩之乱利用民族矛盾作借口之外,反叛者也只敢打出“清君侧”的旗号,并不敢直接反抗皇帝。

正因为此,历史上的改革家们才把说服皇帝当成了推行改革的唯一途径。记得小学历史教科书总结戊戌变法失败教训,说什么“改革派不切实际地把改革希望寄托在光绪皇帝上”。这话让老马接了过去,当成自己的发现在《读〈晁错论〉》中大肆宣扬,只说明他根本不懂传统社会的组织运作方式。从孔子开始就是这样:有抱负的士人要想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绝对只有通过君王。你不想改革则已,想改革就只有走这独木桥。康梁的错误是不该介入帝后之争,害得改革变成了宫廷权斗的牺牲品。

中共烂污社会可不是这样。党的领袖根本就没有天生的权威,也就是合法性。党内权力分配跟山大王毫无区别,也就是弱肉强食,谁的拳头最大,谁就能成寨主,跟《天龙八部》上的“星宿派”的规矩也差不多。盗帮们抢夺起位子来还特别凶残。敬爱的刘主席和林副主席原来都是钦定接班人,可转眼间,一个变成了“叛徒内奸工贼”,一个成了“反党集团头子”,统统不得好死。那种戏剧性突变,连《好了歌》的作者都无法想像。

由此便导致了“领袖权威逐代递减”的规律。第一代领袖是创业英主,整个天下都是他率领众兄弟抢过来的家当,其权威是绝对不容置疑、不容挑战的。他爱收拾谁就收拾谁,爱怎么“毁党造党”就怎么“毁党造党”,哪怕把大部份群臣放逐到“五七干校”去也没谁敢抱怨。

第二代领袖则是开国元勋,在军界、党务、国务院各系统都有袍泽,虽然论权威是全党全军全国公认的领袖,论实力雄厚在党内军内也拔头筹,但毕竟没有了老毛那种以一人之力即能翻江倒海的神通。与其说是独夫,莫如说是oligoarchy(寡头独裁)的“第一小提琴手”。

第三代领袖则全是靠上峰提拔上去的,根本不是自己打出来的天下,不管是论资历、论才干、论实力都不足以服众。他老人家那龙廷能坐到今天,已经让我跌破了眼镜。

第四代领袖就更不用说了。小胡同志不过是“解放”后国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连一天革命都没干过,跟老芦也差不多,随便哪个离休干部的资格都比他老。在这种情况下,他究竟哪来的权威去压服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当然只有靠“组织路线”,也就是广植私人势力。

但这么一来就成了个“强枝弱干”的局面,决定了中央领袖根本不敢去得罪地方诸侯,免得自剪枝叶,危及自身,而地方诸侯因为中央有求于己,自然也就有恃无恐,不把中央放在眼里了。

由此必然导致中央权威的削弱。在客观上造成了老马为之欢呼的“弱主民之福”的局面。

其实老马那文字早就在五年前被我驳得体无完肤了(请参见旧作《谈“马悲鸣现象”》),他前两天还有本事贴出来,只能让我佩服他的“铁面功”。这话不说也罢。

弱主是否确为民福,根本就不能一概而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我党想拯救自己,就必须推动政治改革,如要有效实行政改,则中央必须有足够的权威,才能雷厉风行、令行禁止、自上而下地大刀阔斧地推行新政。而一个软弱的君主,即使有心,也无那胆子去推行会遇到严重阻力的改革;即使有心有胆推行,也根本就无法让诸侯凛遵无违,弄不好还要激起政变。所以,真正的改革的推动者,必须起码具备老邓那样的权威和实力。

因此,看来那“权威逐代递减律”决定了胡温只可能是庸主,什么大事都干不出来。

那么,什么是中共为了保权救党必须采取的最低限度的政治改革呢?

我早说过了,现在中国最严重的社会问题,是恶性走资形成了庞大的官僚资产阶级,导致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为下一轮大砍大杀作足了铺垫。如果这种趋势再不迅速扭转,则国家财富迟早要被官僚资产阶级吸光,人民相对绝对贫困化,导致社会矛盾空前激化。待到我党因为腐败和“权威逐代递减律”的作用彻底弱化,形成了事实上的地方割据状态,这些社会矛盾就会如火山一样爆发出来,把中华大地再度浸入无边的血海之中。

要解决这严重的社会问题,党就必须痛下决心厉行改革,在政治上实行开明专制,在经济上实行廉洁走资,而其中最根本的一条是厉行法治。要真正实行法治,最起码的必要条件是让司法系统从党国之中独立出来。党从司法系统中全面撤出,让司法系统有权以法监督党国要员甚至整个执政党。只有作到这点,才有谈法治的可能。而没有严格的法治,“反腐倡廉”永远只会是空话一句。

可笑的是,如此一目了然的事,中国的弱智“知识分子”们就是看不出来。无论老芦如何说破嘴皮,许多国人就是死也不明白“民主和法治”其实是可以拆开的,而且法治可以先于民主实行。前两天启明星在此振臂高呼:“典型的芦愚!离开民主,谈什么法治!”说明他连不民主而实行法治的先例多的是都不知道,过去有日本、德国,后来有台湾,现在还有香港和新加坡。

更可笑的是,前段有个国内学者来开会,说起中国现在的知识分子普遍觉得有实行民主的必要。我说:

“那恐怕不现实吧?第一我党不会同意。第二就算同意了,全国人民包括多数知识分子也根本就不知道民主是什么玩意,怎么个实行法?我看,第一步还是先得实行法治。”

他不屑地说:“那怎么可能?你要我党同意去惩罚自己的贪官污吏,不是与虎谋皮么?”

明知得罪人,我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既然我党连法治都不会同意,你怎么还能指望人家同意实行民主,放弃党天下?”

没想到思想如此混乱的同志还不是绝无仅有,眼下坛里不就有人在满怀信心地谈论在胡温领导下“和平长入民主”么?我这个悲观的思想落伍者并不敢指望那么多,胡温能做到最低限度的政改就让我喜出望外了,而那绝对是办不到的。

这理由很简单:牵一发动全身。我党多年统治作了大孽,民间积怨如山。你要真实行司法独立,党政彻底割断和司法系统的联系,让后者变成民国时代超越于政治的独立系统,那人民势必要背着乾粮,在法院门口排成长龙,餐风饮露地去告状。光六四一案就够我党喝一壶的:假想最高检察院下令实行独立司法调查,查清案件真相,派出调查组到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军委查看绝密档案,并在民间调查死亡人数和具体死亡过程,我党吃得消么?

所以,光司法系统独立这一条,我党就绝对不会同意。连这条都不同意,还有什么可能实行民主化?中国的弱智“知识分子”就算再无知,也该知道“三权分立”吧?

而不实行司法独立,我党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就永远只会是个obscene joke。

话说回来,即使不实行司法独立,我看也不见得是多大的损失──咱们这个国家实在是太烂太烂了,即使玉皇大帝他老人家下凡也得摇头。

假想司法系统真个独立了,so what?只怕立刻就要变成全国最大的独立贪污王国,国民们的专业就是“吃完被告吃原告”。各省的“反贪局”不就是靠这玩意创收么?在我党控制下,好歹还有个约束,当真独立了,只怕是更加肆无忌惮!

想到这里,我不由觉得好笑:要让独立的司法系统保持廉洁,看来还得成立个独立的“司法监察系统”,可那系统如果没有监察,肯定也只会藏垢纳污,于是就得成立独立的“司法监察监察系统”,然后又是“司法监察监察监察系统”……老公公拉着老婆婆,老婆婆拉着小姑娘,小姑娘拉着小花狗,小花狗拉着小花猫,小花猫拉着大萝卜……不知伊于胡底。

国外怎么就没有这些烂事?到底咱们是哪儿出了毛病,怎么会这么多事儿呢?请香港和新加坡来的同志给大家介绍介绍,那儿是怎样反腐的?为何独立的司法系统以及香港的“廉政公署”之类机构不需要额外的监察?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胡温面临的问题如山,而又没有足够的权威来大刀阔斧地实行改革。这种种主客观条件,决定了胡温时代必然是无所作为的勃列日涅夫时代,这就是我的预测,但愿不过是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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