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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应该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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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气太足 -- 人之初 - (190 Byte) 2004-9-10 周五, 上午12:19 (179 reads) |
英子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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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根据土地法和房地产法,土地只有出让。
为什么会有后来一个叫批租的词会出现,就是因为国务院对土地出让规定了年限,为了自圆其说,政府想用土地批租这个概念来偷换土地出让这个概念。但事实上,批租这个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只要有土地使用权这个概念存在,就一定会有收回土地的一天,谁在法律上占先,谁就会有优势,所以对出让土地实行私有化势在必行。如果等问题发生再去考虑修改法律,那受损的一定不会是施法者,而是大众,所以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必须呼吁国家提前修法。
3,现在没要求一步到位,只是实行双轨制,这对谁都没坏处,是双英。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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