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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应该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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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句,俺赶脚你说的有点绝对了 -- Anonymous - (304 Byte) 2004-9-09 周四, 下午8:36 (193 rea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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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说的第一部分涉及的是房屋交易中,房子和其所占的土地其实是作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的.因为在当初批准你买楼盖房子的时候就已经被规划过了,当然不可以随意出售,或随意改变用途.卖给你房子和土地的时候,就是约定了那块地是作花园用的,如果你或另外找人去搭个厂房,岂不乱套了.
所以说这是一个整体的处置权的问题.
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参照不了任何一个国家,因为人地矛盾是最为突出的国家,但推行土地私有制确实也相当关键,问题是如何推行,我主张双轨制并行,对已经改变其原来耕地现状的土地逐步实行私有化.尤其是私人购买的房地产.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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