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关于禁止在讨论中捏造和歪曲对手的观点的新坛规的建议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关于禁止在讨论中捏造和歪曲对手的观点的新坛规的建议   
狼协
[博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文章标题: 关于禁止在讨论中捏造和歪曲对手的观点的新坛规的建议 (1036 reads)      时间: 2002-4-05 周五, 上午8:59

作者:狼协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个政治论坛的兴旺和成长,我觉得有一个良好的讨论环境和健康的坛风非常重要。但是大家看到了,近来某些人的一些做法是这种环境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他们在这里挥舞着“民主”的大棒到处打人,动不动就给人扣上“独裁”“专制”的高帽,肆意捏造和歪曲论敌的观点,把奸坛变成了一言堂,无风三尺浪,有风浪千尺,屁大的事情就无限上纲,没完没了地反复纠缠,使问题之争变成意气之争,网友们不胜其烦,根本无法正常讨论问题,但是又不愿降低身段与之纠缠,只好一走了之。



我觉得我们不能听之任之。眼下就有一个案例。我建议通过这个案例,增加一个新的坛规。请大家讨论。问题本身的争执非常无聊,没有任何意义,这里的陈列只提供给有疑问的网友查询用。正是因为如此,我们要制定规则,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避免浪费正经写手的时间。



案例如下。



一、问题的起源



1、安魂曲跟北京小左贴: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9782.asp?od=1 >“第三蝙蝠党为什么并怎么样扫荡民运” , 题为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9840.asp?od=1 >“你不觉得自己越来越无聊了吗?是不是把自己的枪口对准弱势一方可以更令你拥有话语霸权?” ;



2、狼协跟安魂曲贴::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9853.asp?od=1 >““反扫荡”的两个误区 ” , 指出“扫荡”到底是帮助还是剿灭,应该看人家的文章,而非揪人家的字眼;“弱势一方”并不能因为“弱势”就有免死牌,并且表示赞同引小路的理论。因为对民运的批评,可以帮助民运增强体质,适应环境,而民运如果再不听取批评,反省自己,改进自身,没有任何其他办法能够使他们濒于灭绝。



二、问题的发生



1、安魂曲上贴: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9862.asp?od=1 >“新新人类的新新理论:纳粹迫害犹太人符合“熊猫理论”” , 把狼协的话掐头后填入自己的货色:“除了帮助犹太民族增强体质,适应环境,没有任何其他办法能够使他们濒于灭绝”



2、狼协跟贴: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9893.asp?od=1 >“你的档次已经近于下流” , 指出安魂曲肆意捏造和歪曲对手观点,要求安提出任何地方任何人说过安所指控的话的证据。



3、安魂曲反唇相讥: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9900.asp?od=1 >“狼协的档次已近于下流” , 回避狼协提出证据的要求,继续其将批评民运等同于纳粹的屠杀行径的论调。



4、狼协跟贴: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9915.asp?od=1 >“把我的问题回答了就知道谁下流了” 。 请求安魂曲回答问题:“希特勒以屠杀灭绝犹太人也可以“增强他们体质”吗?写文章批评一个政治团体可以增强他们体质吗?”



5、安魂曲避而不答问题,上贴: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9920.asp?od=1 >“应该你先解释:为什么侮辱民运可以“增强民运体质”而民运骂中共就不能“增强中共体制” ” 。



6、狼协同意先回答他的问题,以免安魂曲有借口回避问题::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9925.asp?od=1>“好吧,就先解决你的问题。这样你就没有任何借口逃避我的问题了”。在回答安魂曲的问题时狼协指出:安魂曲在他的问题中又一次捏造和歪曲了对手的话:“请问谁说了“侮辱民运可以“增强民运体质”, 和“民运骂中共就不能“增强中共体制”这两句话?”



7、安魂曲以不断提出新问题的方式来回避问题,最后无路可退,提出“狼协或者道歉,或者到别的论坛辩论以求公正”的要求,以此为由拒绝回答问题。



本人建议以此为案例,增加新的坛规:禁止捏造和歪曲对手的观点。如果某人的贴子有此嫌疑,网友或版主可以请此人提出证据,证明他的对手在何处说过那样的话。如果是版主提出的请求,则说明情况比较严重,此人必须提供证据。如果不能在24小时内提出证据,则版主有权删除此人的贴,或者加注,警告示众。



比如在此案例中,狼协在请安魂曲提供他所攻击的的对手说过那些话的证据的时候,安魂曲有义务回答问题,而不能采取任何手段来回避。如果安魂曲不能回答问题,则版主有权删除安魂曲的贴子,或者在安魂曲贴子后面加注警告,并删除安魂曲进一步纠缠的其他贴子,使这种争论到此为止,以免影响正常的讨论。



否则,论坛将永远陷于这种无意义的纠缠之中,慢慢死去。



此规则的意义是:有些争执确实是观点之争(如安魂曲此次的“反扫荡”),但是却在争论中使用了不正当手法,捏造或歪曲对手的观点,使争论走入歧途。建议以此规则来规范讨论。否则,好写手们是无法在这样的环境中讨论问题的。



如果安魂曲认为我所叙述的不是事实,我愿意奉陪他到其他论坛辩论,比如万维的“天下论坛”。辩论的规则是每人轮流向对方发问一个问题。另一方必须直接回答问题,不得回避。可以就同一个问题追问,但不得岔到无关问题上。每方的追问限于三次。三次以后,不得再追问,轮到对方发问。



我同时会将辩论过程贴回奸坛, “立此存照”。但是,只贴我和安魂曲的对答,不贴其他网友的跟贴。



如果安魂曲同意,我马上将此贴贴到“天下论坛”并开始辩论。由于安魂曲已经用尽了他的发问机会,接下来应该轮到他回答他早该回答的问题了。当然如果安魂曲认为我上面说的不是事实,可以指出与事实不符之处,但是不得岔到别的地方去。



如果安魂曲不愿意辩论,我也不强人所难。此贴并非针对他个人,而是借此案来立坛规。如果没有异议,我们双方都不必纠缠。







作者:狼协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狼协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570701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