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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为理工者马悲鸣掘墓鞭尸助威:旧作:老马真是愚不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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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理工者马悲鸣掘墓鞭尸助威:旧作:老马真是愚不可教   
所跟贴 令人吃惊的是,我早10天前贴出下面这个帖子 -- 芦笛 - (600 Byte) 2004-8-24 周二, 上午6:00 (345 reads)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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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文章标题: 芦笛真是不懂 (495 reads)      时间: 2004-8-24 周二, 上午6:15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芦笛真是不懂

马悲鸣

“奸”就是性交,就是做爱,比如通奸、和奸、顺奸。“强奸”不过是以“强”字代替“通、和、顺”而已(先注册商标版权,哪位开办“通和顺”商号,不管是卖什么,都请来此打个招呼,购买该商号的使用权),怎么不是做爱了呢?

大前题∶通奸、和奸、顺奸都是性交做爱
小前题∶强奸是强行性交。
结论∶强奸是强行做爱。

任何一个长了脑子的强奸犯被捉拿归案时,都会辩护说∶“我太爱她了,而她又不喜欢我。我实在隐忍不住,只好强行做爱了。”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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