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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是谁杀了宋教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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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是谁杀了宋教仁?(四)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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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是谁杀了宋教仁?(四) (1092 reads)      时间: 2004-7-30 周五, 上午8:58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是谁杀了宋教仁?(四)


芦笛


五、应桂馨、陈其美与孙中山


细心的读者至此应能看出,侦破此案的关键人物乃是应桂馨。此人最引人注目的是,他根本不像什么“职业侦探”、“雇佣杀手”,只是个“你出钱开条件,我负责杀人”的被动角色,却以主动教唆策划者的身份出场。不信请看他的电函:

2月1日应致赵电:“宪法起草,以文字鼓吹,主张两纲,一除总理外,不投票,一解散国会。此外何海鸣、戴天仇等,已另筹对待。”

2月2日,应桂馨致赵电:“孙、黄、黎、宋,运动极烈,民党忽主宋任总理,已由日本购孙黄宋劣史,警厅供钞,宋犯骗案,刑事提票,用照辑印十万册,拟从横滨发行。”

3月13日,应致洪函:“《民立》(报名,系国民党所办)。记钝初在宁之说词,读之即知其近来之势力及趋向所在矣。事关大计,欲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为扰乱。”

3月14日,应桂馨致洪述祖电:“梁山匪魁(指宋教仁),四出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转呈候示。”

上举第一封电文中显示出了此人羹调阴阳、筹措国事的“政治家气度”,根本不是什么被人收买的小密探。第二封电文则点明了“民党忽主宋任总理”的要害问题,献的计策之毒,迎合对方需要之巧妙,简直是把政客们的脾胃摸得熟熟的,无怪乎老袁要赞他有本事:本来,如此投资少、见效快、无风险的彻底毁宋之策,哪个政治家看了不会怦然心动?

以后他似乎越来越着急,一个多月后就迅速升级到了主动献策杀宋,强调不杀宋则“大局必为扰乱”,甚至不惜危言耸听,说宋“四出扰乱,危险实甚”,仿佛宋是个到处作案的杀人惯犯似的。一个为钱杀人的职业杀手,会向雇主主动献策到这个地步么?他怎么比雇主还着急?

更何况正如我在《“毁宋酬勋”考》中指出的,雇主愿不愿趟这浑水还在未定之天。就连他抛档案那事,老袁都还要“听其言,观其行,先交货,再谈钱”,不见兔子不撒鹰呢。但他这“雇佣杀手”居然也就不管是否得到报酬,不待人家的明令,便主动“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而世人也就不会觉得这种咄咄怪事反常!

更出奇的是,案发之后,众目睽睽,全盯在他和老赵、老洪的函电联系上去了,却没有人问一声此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历,是怎么攀上老袁的,和革命党人又有无瓜葛。其实只要稍微留心一下,就立刻能发现他和政府的关系,远没有和革命党人的源远流长,两者根本就是不可比的。

应桂馨,字夔丞,浙江镇海县人。其父应文生原为石匠,后从事地皮生意,因结交外国地皮商并贿赂公差,白手起家成了巨富。应据说颇聪明,善书工诗,为现代著名画家、已故上海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应野平之父(另一嫌犯洪述祖也类此,据说文才不错,其子为著名戏剧家洪深),但从小不务正业,在上海花天酒地、狂嫖滥赌,吸毒纳妓,无所不为。他父亲曾为他捐了个候补知县。他以此招牌招摇撞骗,冒充安徽筹赈委员坑蒙拐骗,又勾结地痞流氓走私洋纱,两次被捕。仍不思悔改,在开办“江苏官办印刷局”时,因挥霍公款嫖娼,致使一名妓女自杀而再度被当局追捕,不得已逃到河南。此后他以维新派面目出场,自费创办了一所新式学校。从此名声大振。但应的真实面目其实是上海青帮的大字辈,而这才是他发家的基业,也是他勾结上革命党人陈其美的本钱。

如所周知,陈其美乃是林副主席前身,是孙中山亲封的“最亲密的战友”,但他在同盟会里资历很浅,是后来才脱颖而出的。

1907年到1910年,是同盟会成立以来最困难的时期。孙文发动的两广云南起义屡遭失败,同盟会内部严重分裂,发起了两次倒孙运动。上海革命党人自徐锡麟、秋瑾被处决后,几乎停止了一切活动。陈其美在1908年回国后,在上海重整旗鼓、打开了局面,和宋教仁共同建立了中部同盟会,“党势为之一振”,因此引起了远在海外的孙中山的注意。

陈之所以能在短期内打开局面,完全是因为在上海广交各界名流,加入青帮并结识了应桂馨,这才变成上海滩一呼百应的大佬。1910年,应桂馨在宁波老家私占民田民房建立学校,引起公愤。陈其美出面调解,为他解了燃眉之急。此后应大力支持陈其美的革命活动,将其房产借给陈其美作革命机关,收容藏匿亡命党人,所以他与于右任等革命党人也很熟。

武昌起义爆发后,革命乱党在上海起事得手,陈其美抢到上海都督的重任,立刻就委任应为谍报科长,并将他推荐给孙中山,让他作了几天孙的侍卫长兼庶务科长。1912年6月, 应筹划将青帮、洪帮及哥老会公口联合组成“中华国民共进会”时,得到了陈其美全力支持。全靠陈的支持,应才得以击败具有显赫革命背景甚至身居高位的竞争对手刘福彪、李徵五和徐宝山等人,当上了会长。

1912年底,应桂馨以“中华国民共进会会长”的名义北上进京,晋见袁世凯,抱怨“同盟会自合并国民党后,即将长期分子之青洪帮置之脑后”、“只顾自己做官”,和洪述祖、赵秉钧等人拉上关系。此后他回到上海,摇身一变成了“江苏驻沪巡查长”,据说是江苏都督程德全封他的官,但在宋案发生后,程却说那是袁的意思。具体真相如何,恐怕永远也无法查对明白了。

总而言之,此人是上海人说的“路路通”,手眼通天的角色。赵、洪他们看上他,无非是想利用他和革命乱党的渊源,让他作个钻进敌人心脏的奸细。但从他后来的举止看,此人倒更像个两面间谍,他和革命党人的关系之深,远远超过了和北洋政府的仅历时三个多月的短暂勾结。

据说孙中山在离开上海前去日本之前,特地嘱咐应负责照料宋的安全。而且,据说那天到沪宁车站送别宋教仁的一行人中也有他。这些说法都无法证实。可以肯定的是,赵秉钧在通电自辩中,曾指出:

“程都督等所送全案证据中,又有应致洪函,内称‘近往同孚路黄克
强(芦案:黄兴字克强)家,又为克强介绍,将私存公债六十万,皆
夔(芦按:应自称)为之转抵义丰银行,计五十万元,昨被拨去二万,
专任苏浙两处,暨运动徐皖军队之需,夔因势利用,欲擒故纵,不得
不勉为许可,直陈于内,以免受谗’等语。足见黄克强君亦与应关系
密切。”

并质问:

“书信往来与银钱往来孰轻孰重,彼此俱立于嫌疑地位,而潜投巨赀
煽惑徐皖军队,阴谋内乱,比之秉钧,岂不更多一重罪案,何以克强
获免于诉追,而秉钧必须质讯,事同一律,办法两歧,此不可不辩者
三也。”

不能不承认这质问非常有力:既然可以根据应洪电函往来,仅仅因赵给应寄了个密码本就将他定为凶手,那么,同一批函电披露黄兴请应抵押公债、以巨资煽动军队造反,性质不是更严重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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