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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资料:宋教仁案发后警方破获的密电(为师弟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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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资料:宋教仁案发后警方破获的密电(为师弟贴出)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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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资料:宋教仁案发后警方破获的密电(为师弟贴出) (580 reads)      时间: 2004-7-18 周日, 上午8:06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资料:宋教仁案发后警方破获的密电(为师弟贴出)



4月16日、17日,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堂先后将应桂馨、武士英二犯解交上海地方当

局。18日,公共租界会审公堂又将英、法总巡在应犯家中搜获的凶器五响手枪1支,密电

码3本,封固函电证据2包,皮箱1个移交上海地方当局。公共租界捕房总巡也当堂移交在

应犯家内搜获的函电证据5包。这些罪证都由程德全、应德闳同上海地方检察厅长陈英检

查验收。经过整理后,将有关紧要各证据共同盖印,并拍照片。在孙中山和黄兴的强烈

要求下,4月25日,程德全、应德闳不得不将查获的函电证据公诸于世。其中最重要的有

以下各件:

1913年1月14日,赵秉钧致应桂馨函中有:“密码送请验收,以后有电直寄国务院可

也”等语,外附密码1本,上注“国务院‘应’密”。

1月25日应致赵秉钧电:“国会盲争,真相已得,洪(指洪述祖)回面详。”

2月1日,洪述祖致应桂馨函:“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价值也。”

2月2日,应致赵秉钧电:“孙、黄、黎、宋运动激烈,民党忽主宋任总理。已由日

本购孙、黄、宋劣史,……用照辑印10万册,拟从横滨发行。”

同日,洪致应桂馨函:“紧要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弟(指应)须于

题前经电老赵,索一数目。”

2月4日,洪致应函:“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阅后颇色喜,说弟颇有本

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

2月8日,洪致应函:“宋辈有无觅处,中央对此似颇注意。”

2月12日,洪致应电:“来函已面呈总统、总理阅过,以后勿通电国务院,因智(赵

秉钧字智庵)已将应密本交来,恐程君不机密,纯令兄(洪自称)一手经理。”

3月10日,应桂馨致洪述祖电:“八厘公债,在上海指定银行,交足六六二折,买3

50万,请转呈,当日复。”

3月13日,应桂馨致洪述祖函:“《民立》记遁初在宁之演说词,读之即知近来势力

及趋向所在矣。事关大局,欲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

为扰乱。”

同日,洪述祖致应桂馨电:“‘川’密‘蒸’电已交财政总长核办,债止六厘,恐

折扣大,通不过。毁宋酬勋,相度机宜,妥筹办理。”

3月14日,应桂馨致洪述祖电:“梁山匪魁(指宋教仁),四出扰乱,危险实甚,已

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转呈候示。”

3月18日,洪复应电:“寒电立即照办。”次日又电:“事速照行。”

3月21日凌晨2时,武士英刺杀宋教仁后不到4小时,应致洪述祖电:“24分钟所发急

令已达,请先呈报。”同日又电:“号电谅急,匪魁已灭,我军无一伤亡堪慰,望转呈。”

3月23日,洪述祖致应函:“号、个两电悉,不再另复。

鄙人于4月7日到沪。”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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