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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芦请进 -- 斑竹02 - (302 Byte) 2004-7-07 周三, 上午6:47 (594 reads)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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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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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那儿的读者更多,而且我可以指名道姓地说,痛快得多。
不过就事论事,我觉得第一,坛规并无隔离令一说,不存在什么执法
问题。第二,坛规之设,在于维护理性辩论的气氛而不是压制理性辩
论。我理解,隔离的目的就是为此,如果双方没有犯规,也未申请隔
离就由斑竹下令隔离,似乎反倒压制了理性辩论,使得错误的观点得
不到批驳。我接到的隔离令就是如此:双方都没犯规,也没有申请隔
离,而且在令下后还都表示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坚持执行该令,似
乎不存在什么维护坛规尊严问题。
现代司法的一个特点,是民事审判的被动性,即所谓“民不举官不究”,
这个原则是为了确保人权,避免司法机构不必要地干扰私人生活而设立
的,对此托克维尔有极精彩的论述。我觉得,管理论坛似乎也应该本着这原则才
是,如果双方都不觉得受到对方的骚扰、侮辱,斑竹似乎没有必要多
所干涉。如果某人最后与所有的网友隔离,岂不是蒙受了无论怎么发
言都无人可以批驳的特殊保护?
政治论坛因为话题的敏感性,其实谈不上什么心平气和的理想状态。
如果人为管理太明显,务必要打击网友的积极性。这是我们当初和新
海川那夥人的一个重大分歧。我觉得,其实咱们可以向万维学习,主
要在导读上把好关就行,只删除必删帖,而隔离令是否必要,该在什么
情况下使用,还是个值得网友讨论的问题。
这当然只是我的个人见解,写出来算是相应葡萄斑竹的号召吧。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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