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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说不清的“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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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说不清的“恐怖主义”   
所跟贴 说不清的“恐怖主义” -- 芦笛 - (2221 Byte) 2004-6-30 周三, 上午1:05 (965 reads)
鲁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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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我脚得应该去掉‘无辜’两字,成为:‘滥杀平民’,而不是‘滥杀无辜平民’。 (199 reads)      时间: 2004-6-30 周三, 下午3:3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不是我无聊,‘吹毛求疵’,这个事情我以前和人论证过。当时911刚刚发生,我在国内,和两个老美说起‘无辜平民’,我对他们分别谈了我的看法。我以为,美国是民主社会,没有所谓谁无辜,谁有辜,真要说的话,倒是政府人员和军事人员无什么辜可讲,他们无非是执行民意而已。如中国则不同,老百姓是无辜的,因为政府不反映民意。这两个老美都特别喜欢我的说法,还夸我呢!倒是其他中国人和他们的讨论,他们要么没兴趣,要么极端反感。

我觉得‘恐怖主义’的定义望文生意就可以。他不是直接打击构成对立力量(Power)的要素,如军事人员、军事经济和关键决策人。而是实行间接的恐吓并主要以对平民或与平民生活相关的设施为打击目标,关键在于间接恐吓,是敲诈和胁迫行为。

‘恐怖主义’的邪恶主要不在于是不是伤害了无辜,而是它不导致问题的解决,只能导致恶性循环,是与所谓秩序(不管这秩序是否合理)背道而驰的。是非理性,是混帐,混帐不是邪恶。当然布西同志必须给恐怖主义扣上‘邪恶’的大帽子,但支持恐怖主义的人完全可以说要么大伙都邪恶要么你只能说大家不过是手段不同,都是军事问题。

对恐怖主义的反对是个很难理论上深刻的话题,因为必须有很多前提才能提出某种观点,那么多前提里,难免有赞成恐怖主义的人根本不以为然的,因此才有那么多人依然热心于此,也有不少同情者。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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