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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揭老底出卖同志 (之十一) -- 承诺不公布小组内部通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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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揭老底出卖同志 (之十一) -- 承诺不公布小组内部通讯 -- 随便 - (308 Byte) 2004-5-31 周一, 上午2:16 (172 reads) |
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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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魂曲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义工小组内部从没有任何“内部论坛讨论小组的活动和决策”或者“内部公约”被“通过”过(如果真有,希望青牛出示相关讨论表决纪录),甚至从头至尾,也没有任何一个经过正式表决通过的什么决议---造成这种不正常现象的原因,恰恰是因为青牛本人从一开始起就对本人主张立即建立基本议案表决规则、并已经获得多数成员跟贴支持的主张置若罔闻。当然就事论事,内部应当对外保密、尤其避免公开内部矛盾,这几乎是任何一个团队成员的基本道德守则。
其次,根据同青牛本人关系很好的“诺微”网友在“塞上客栈”公开发表的帖子,早在活动结束前、甚至还远在18号高寒等开始向民运圈公开内部纷争之前,就已经出现了较严重的、义工小组个别成员用私信方式向诺微大骂其他义工的泄密现象;甚至,在活动结束前,就有人向诺微承诺“等活动结束了,一定写个内幕通报”---根据青牛的上述“内部公约”说法,这种行为无疑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
第四、我对青牛在这篇文章中,首次公开披露义工小组最早六位成员和活动实际组织者名单的做法表示不可理解----因为虽然这些朋友的义工身份都基本已经公开,但在目前情况下公布签名活动最早组织者名单的做法仍然极不可取,也会对通过签名活动来营救刘荻有所不利(因为这份名单中大半是有明显反对派色彩的人)
第五、鉴于义工小组内部一些成员已经早就开始对奸坛和民运圈中一些熟悉本人的人群大肆片面散布一些内部信息来诋毁本人、小组保密已经名存实亡,从维护我个人名誉的角度出发,本人无疑自动拥有了有限公开部分相关内幕以澄清事实的个人权利,这当然不违反团队的道德准则。
作者:安魂曲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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