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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    NOEQ:人和畜可以结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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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    NOEQ:人和畜可以结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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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zt    NOEQ:人和畜可以结合吗? (344 reads)      时间: 2004-5-25 周二, 下午11:2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人和畜可以结合吗?



同性恋婚姻之所以会在美国引起那么大的争论, 成为美国的保守派和自由派之间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 究其原因, 自由派视自由本身为判别是非的最高原则, 而保守派固然尊重自由, 但却将人类的伦理与自然法则, 看成是自由不可缺少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就是说: 没有对伦理精神和自然法则的尊重和顺从, 自由本身不可能独立存在.

支持同性恋婚姻, 其背后也必然有其相应的道义伦理. 我在此不想赘述. 我的困惑在于: 如果我们引用同样的 “道义伦理”, 再加以进一步的延伸的话, 那么我们就会看到: 几种其它的 “另类婚姻方式”, 也就非常有可能顺理成章地 “合法化”了.

一夫多妻, 或一妻多夫的婚姻方式, 可以基于同样的 “伦理精神”, 而载入现存的人类法典中. 兄妹的结合, 母子, 父女的结合, 甚至人与畜之间的结合, 似乎也有很坚强的 “道义基础” . 从理论上来讲, 老妈和儿子睡觉, 老爹娶自己的女儿做媳妇, 或者更甚: 一个女人愿意和一条爱她的大狼狗 “结合”, 只要是出于一种 “两情相悦”的自愿, 其实人类所有的法律, 道德, 和传统, 都不应对其有所约束.

这就是从同性婚姻中推导出的必然逻辑.

而保守派认为这是极其危险的. 不仅威胁人类的自由, 甚至要危及人类生存的本身. 保守派认为: 只有一男一女的的结合方式, 才是唯一的一种合乎于自然法则的, 理性的婚姻方式 -- 除此之外, 其他任何一种的婚姻方式, 都会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一男一女为基础的一夫一妻制, 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 这个论述不仅包含伦理学上的意义, 也同样包括生物学, 社会学上的意义.

撇开道德伦理方面的问题不说, 我仅仅举一个社会学的例子来说明问题: 一夫一妻制, 至少在目前的阶段上, 是整个西方文明世界私有财产制度存在的基础. 西方社会的民法基本体系, 从私有财产的确定, 转让, 和继承, 无不和由一男一女所组成的家庭, 有直接的, 内在的联系. 由一男一女所构成家庭, 是社会财产和权利分配的基本单位. 犹如人体上内一个一个的基本细胞. 一旦这个社会的这些“家庭细胞”出现问题的时候, 整个社会也就要随之陷入一种分裂和对立的病态之中.

譬如: 一个离了婚的男人, 如果再婚时娶了一个同性的 “妻子”, 并且又领养了好几个别人的孩子成为自己的儿女的话, 那么后来的这个 “妻子和儿女”, 是否可以和他的前妻和前妻所生的儿女享有同样的财产权利呢? 我相信这里面有太多的法律上无法回答的问题, 和无法调和的冲突.

人类社会经过几千年的洮汰和演化, 最终在自觉和不直觉当中 “选择” 了以一男一女的结合为基础的家庭所有制, 这样的结果绝不是偶然的. 这说明一男一女的婚姻方式是最适合于人类生存本身, 也最合乎自然法则的. 不然, 我们无法说明为什么人类在几千年的历史当中, 没有压倒性地选择其它的婚姻方式: 譬如一女和一女, 一男和一男的同性婚姻, 或者一男多女, 一女多男的多偶制婚姻方式.

我曾经在一篇短文中说过, 马克思主义的失败, 关键就败在他们无法消灭和婚姻和家庭. 因为婚姻和家庭是私有制的基础. 马克思看到了这个巨大的障阻, 想挪开它. 但是马克思的继承者们却在这个不起眼的地方栽了一个大跟头. 以至于彻底地失败了. 马克思的继承者们固然在革命和夺取政权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甚至史无前例地将整个社会的财产都归到了一个政权的名字下: 但是只有一件事情他们无法办到, 他们失败了: 那就是他们无法消灭家庭, 消灭传统的婚姻方式. 最后他们自己也不得不放弃这个企图. 这就注定了私有制无法被取代, 无法被消灭.

这倒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 婚姻和家庭方式, 应该不是什么意识形态上的问题. 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 目前世界上所有的国家: 无论是有神论国家, 还是无神论国家, 是专制, 还是民主, 在对待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的这个问题上, 倒是不存在什么重大的差异和对立. 说明婚姻和家庭方式是一个超意识形态的人类基本 “生存问题”.

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试图从政治学, 经济学, 社会学的角度去找答案, 其实都是枉然. 你无法回答为什么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人, 可以有不同的政治信仰, 宗教信仰, 有不同的传统和道德, 但是在选择一夫一妻的婚姻和家庭方式上, 却是如此地趋同.

我们只能说这是一种人类生存的 “自然法则”. 你遵从也好, 不遵从也好. 绝大多数的人类终归还是要受其制约. 这也是为什么圣经上一开篇, 就要记载上帝造一男一女故事. 上帝没有造一男多女, 或一女多男, 更没有造一男和一男, 一女和一女. 说明一男一女的结合, 乃是神亲手为人类设所立的一个不可违犯的自然法则.

上帝所创造的, 往往是一些极其简单和常见的事物. 譬如, 阳光, 空气, 水, 和一夫一妻制, 等等. 丝毫都不 “贵重”. 而人手所造的东西, 却往往不仅复杂和花样繁多, 而且相当地 “贵重”. 但有趣的是: 恰恰就是这些简单的,廉价而垂手可得的东西, 却是人类生存所一日不可或缺的. 离开了这些 “简单”的东西, 人类只有面临死亡.

难怪哲人们会说: 往往越简单越平凡就越是真理. 谬误却往往以复杂和昂贵为特征.

圣经上充满了 对同性恋的诅咒. 创世记上记载了上帝是如何毁灭曾经坐落于死海边上的, 叫所多玛和俄摩拉的两个小城的故事. 上帝考察这两个小城, 派了自己的两个使者下去, 住在城中的一个教罗得的人的家里. 城里的人听说罗得家来了这么两个客人, 就起来, 将罗得的家团团包围住, 要罗得将他的这两个客人交出来, 让他们带走. 中文圣经上记载着说, 这些人要罗得将上帝的使者交出 “任他们所为”, 似乎有些而隐晦. 但英文圣经却写的非常直接, 这些人要求 “MAKE SEX WITH THEM”.也就是要求同性性行为. 罗得苦苦哀求, 甚至对他们说: 他宁愿将自己的两个未嫁娶的黄花闺女送给他们, 听凭他们发落. 但是这些性倒错的暴民却一口拒绝了. 居然昏头昏脑地要和上帝的使者玩同性相交的游戏.

结果是, 上帝用火与硫磺将这两个堕落的小城给灭了.

西方的哲学家们早就发现人类存在着一种普遍的, 荒诞的情形: 一种制度, 一种工具或物质力量, ( 譬如说国家和科学) 本来是可以用来造福于人类的, 但是由于人类的非理性和盲目, 结果往往是这些制度和工具, 不但没有给我们带来幸福, 恰恰相反, 反而是走向了人类的对立面, 变成了危害人类自身安全的一种 “异己”的力量. 西方哲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为 “异化”.

同性婚姻, 当然是对正常婚姻的一种异化. 它不可能给这个本来就已经痛苦不堪的人类带来幸福, 倒是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灾难性的后果.

自由和责任, 或自由与公义, 本来就是一个平衡状态的两个端点. 人类的幸福, 应该是在责任和自由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情形就如我们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一般. 我们当然是自由的, 因为我们可以到任何一个我们想要去的目的地. 但我们的这种行车自由, 同时却要受到交通法规, 和车辆本身诸般系统条件的限制. 不然的话, 自由走向它的反面就异化成了放纵, 这也就是驾车人的死亡到来之时.

没有责任和公义精神的所谓自由, 好象没有双翼的老鹰一样, 或许它可以飞上天, 但终久有一天, 它还是要摔到地上来的. 这是同性恋婚姻问题给我们的一个警讯.

所以我是顽固不化的右派. 是死不悔改的保守派.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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