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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芦随之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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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肃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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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芦笛与随便最近因随便对丁教授的‘说法’和芦笛对丁教授的‘歌颂’做了很多的争执,众人也各自发表了看法。我只就他们的争论说几句,因为我对丁教授的事情知道的太少,无法谈我对她的看法。
芦笛先生是就丁子森教授在儿子无辜死后,历尽艰难,在那种大家都亲身经历过的环境中,不以为‘耻’地做了很多别人没有做到的事情,由于她的儿子并不是英勇就义,她的景况和一系列活动虽然也得到一些同情,但她做这许多事情的时候除政府以外的‘民间’压力也可想而知,她为了这些死去的人和他们的家属,做了并不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在芦笛看来就够的上他‘英雄的母亲’的赞誉了。随便对此称号不赞成,多从其它方面说明丁教授不过是个道德一般甚至有些事情做的不怎么样,而且对儿子的死负有没看好的责任,或者那看管的方法本身就很成问题,甚至是违法的。总之,芦笛因为她的某些英雄的行为就称她为‘英雄的母亲’,随便因为她还有不英雄的行为所以认为够不上这个称呼。他们的分歧在于评价和根据怎样的事实就可以作出评价。
我以为如果他们俩说的事情都是真的的话,丁教授可以被唤作‘英雄的母亲’了。另外,随便和其他人并没有说芦笛的事实依据有何不妥,只是认为他评价不合适。
芦随争论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随便先生在这里告诉大伙的一些他听说的丁子森的不当行为。芦笛认为这是没有根据却有极大印象导向的造谣和传谣,以为道德律是每个人应该有的起码意识。随便先生以为这种指控既无根据且有道德主义倾向,实际仅仅是因为观点不同,芦笛先生就不顾事实地借口别人没有依据而进行更加有害的说教和声讨,加之逻辑混乱,感情用事,着实可恶。
他们在这个事情上的分歧是那些事情算不算有足够依据了,对没有足够依据的事情该不该说。芦笛认为是没有,或不足够,因此不该说,说了就是不负责任,就是造谣或传谣,特别是拿一个以那种方式在那一事件中被自己的政府和军队造成失去儿子悲剧的母亲开涮就更不能容忍。开始还是规劝,最后则大发雷霆。随便以为,这里根本没有道德问题,他没有任何道德责任为丁教授遮羞,反而有知识分子的批评义务提醒大家全面认识一个已经被不适当地拔高了‘公众人物’,也有一个网上灌水的人的权利在不违背‘论坛’规则的条件下选择自己爱说的话,而且丁子森违法关押和不合理地虐待自己的儿子有必要批评。关于丁买房子的事情随便没有给出什么评判。
我以为随便在这里打的是地躺拳,倒依然是一套的拳路,加之工夫了得,打出来的确呵呵生风。而且背靠坚实的规则大地作为基础,固然是不能被再打倒什么的了,芦笛的拳法没占到丝毫便宜,倒是随便的拳法不得不让人喝彩。然而也只是拳法高明而已,躺着还是躺着,芦笛也没白力气,至少打出站立的拳路来给大伙看看,虽然一边打,一边‘口头语’不断。
我以为芦笛逼迫随便道歉毫无道理,你不能逼迫别人的行为,只能发表自己对别人言行的看法、规劝甚至批评。现在双方均已摆明观点,就此足够。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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