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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达姆弹传说争论的旧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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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有关达姆弹传说争论的旧闻录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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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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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标题:
有关达姆弹传说争论的旧闻录
(449 reads)
时间:
2004-5-21 周五, 下午7:29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有关达姆弹传说争论的旧闻录
马悲鸣
【请好事者将此文转给国内蒋大夫】
云儿又提到达姆弹的传说。我因此《达姆弹的传说》而遭郑义偷袭,后果至今未消除。我以前就这个题目说得太多了。现在简要重述如下∶
一、国际法禁用的达姆达姆弹是指弹头绽开成花朵似倒钩的子弹,造价昂贵,技术陈旧,现在已无人生产。
二、进入体内炸碎的的防贯穿狙击弹,未受国际法禁用,不但打猎时常用,而且是闹市防贯穿的防暴专用子弹。华盛顿狙击手黑人穆哈默德所用的就是这种子弹。六四在闹市平暴,如果使用了市区防暴专用子弹不但没有违背国际法,而且是出于减少贯穿杀伤的人道主义目的。其实战场上的狙击手也在用。战场上不用这种子弹扫射,主要还是因其无贯穿力,杀伤范围小和造价贵。战场使用贯穿子弹和市区防暴使用无贯穿子弹都是专业对口的。
三、蒋大夫把上述两种子弹给弄混了,把市区防贯穿子弹说成是国际法禁用的「开花弹」了。既然蒋大夫说六四戒严部队使用了「开花弹」,那么「花」在哪儿呢?可是从他的文字看,通篇指的都是炸碎了的防贯穿子弹,而非绽开成金属花朵的达姆弹。
四、估计蒋大夫已经看到了我的文章。他后来承认自己所说的「开花弹」不够专业。
五、蒋大夫只在属于他专业范围之内的报出萨尔斯疫情时讲得准确。他所言国际法禁止市区防暴使用无贯穿爆炸子弹的说法有概念性错误。蒋大夫说杨尚昆承认六四平暴是共产党最大的错误则只有他一个人的孤证,连杨的子女都不信。最多的可能是杨被蒋当面逼问而临时糊弄他的话。离开专业,蒋大夫的话和所有中国知识分子的话一样,并不都可信。
六、不管六四平暴用了什么子弹,中弹者基本都是在戒严部队被迫强行推进的路上,因未服从戒严指挥部用大喇叭反复播送的要求市民待在家中,否则不对安全负责的呼吁而造成的。自然理应后果自负。个别服从了命令待在家中而被流弹误中的可能也无法完全排除。子弹出膛后,无制导能力,无法保证只在室外飞行而不从门窗进入室内。最终的责任还是力逼政府开枪的王丹柴玲这些总指挥和背后玩坏的严家其、郑义。
【按∶下面是由于易大旗《兵器的学问》引起的争论。因易文太长,只留题目。其他人的发言都是反驳易文肯定达姆弹传说的。今因国内蒋大夫重提“国际法禁用的「开花弹」”,再度引起争议,故重贴以享读者】
《兵器的学问》·易大旗(从略)
【此文(指易文)在误导读者】送交者:黄叶於Tue Feb 13 18:23:09 2001:
回答:兵器的学问由易大旗於Tue Feb 13 13:16:21 :
现代战争主流思想是以密集火力压制和消灭敌人,在这种前提下,小口径枪械由於可以增强单兵作战火力而成为主流,因为除了射速高,弹药重量减轻了,同样的单兵负载下携弹量大幅增加。正是这种原因,才有无壳弹药的出现。小口径枪械的出现,从来不是由於人道的考虑。如果武器设计要考虑减小杀伤力,则新一代地雷完全满足。因为它只损伤下肢而不致命,这样对方必须分散人力来运送伤员,既不违背人道又有利於战术目的。但由於地雷的残留危害大,严重威胁战后平民的安全,所以现在大部分国家都要求禁止使用地雷。
达姆弹是以最大限度杀伤对方为目的,由於子弹前端很薄且有凹陷将其分成数部分,击中目标后,子弹的外壳部分由於阻力而减速,弹芯就使弹头裂开呈对称的锚状,子弹因此而在体内翻滚,其倒钩部分则大范围撕裂肌体。要知道,肌体组织一般很坚韧,所以小小鱼钩可以钓起几十数百磅的鱼,上百吨的鲸也无法挣脱带倒刺的鱼叉。子弹由於速度高,所以可以撕裂很大范围内的肌体组织。当达姆弹击中躯干和头部,必定造成死亡,击中四肢,则必定造成肢体断裂,大多数情况下会由於失血死亡。正是由於达姆弹造成极高的死亡率和幸存者残废,才使得它被禁止使用。只有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曾广泛使用过。战争中尚如此,和平时对平民使用达姆弹,更是超乎文明社会的想象。
普通子弹造成的贯通伤只要不击中主动脉和体内的大血管,一般不造成死亡,即使击中头部也有可能存活。很大比例的伤员并不会变成残废。即使在某些情况下,子弹造成非贯通伤,额外损伤也是子弹造成的冲击损伤,其严重程度根本不能与达姆弹损伤相提并论。比如跳弹,由於弹头是非轴线方向射入,会在体内翻滚造成额外损伤。由於这种情况下,子弹的能量全部转化为肌体损伤,所以比贯通伤要严重。远距离的流弹也会造成非贯通伤。
这些是军队救护的常识,外科学的教科书关於战伤部分也会提到。
【据我所知】送交者:初中水平於Tue Feb 13 14:41:25 2001:
回答:兵器的学问由易大旗於Tue Feb 13 13:16:21 :
海牙公约禁止军队使用达姆弹,但是并不包括警察和防暴部队。六四时各路军警混杂,即使确实有人使用达姆弹,如果不能认定是军队使用的,就不能说中国违法国际公约。
另外,该公约只是禁止在战争中使用达姆弹,六四显然不算战争,所以该公约不适用。
第三,达姆弹需要战伤专家才能认定,至今还没有这方面的专家鉴定。受伤者以及普通外科医生的判断常常是不准确的。
第四,许多方法可以使普通子弹造成类似达姆弹的伤害,老兵都知道,最容易的办法是把子弹先在石头上蹭一下,把弹头前端磨薄或磨透。当年解放军就把这招教给了越共。
【玩枪要玩霰弹枪】送交者:化外於Tue Feb 13 14:20:34 2001:
回答:兵器的学问由易大旗於Tue Feb 13 13:16:21 :
左轮也够劲。打过一次美帝国主义在朝鲜战场上用的卡宾枪,简易轻便,也是好东东。
天安门事件,在决定了要开枪的前提下,用达姆弹是正确的选择。别说AK47,五四式手枪在近距离都能穿过一人然后重伤第二个。军用枪械、子弹和警用式的要求不同,前者要求射程远、穿透力强、射速高,而后者要求轻便、使目标尽快丧失行动能力但非致命、近距离之内也不允许穿透人体,否则极可能误伤无辜。这在西方也是一样。所谓"非致命性武器"在军事上还在概念阶段。中国警方,除了武警防暴部队以外,到现在还是用五四式、军用子弹,愚昧之至。89年的时候,在决定开枪的前提下,也没有别的选择。对密集人群用军用子弹,每发子弹都得串葫芦,屠杀面必将大得多。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448495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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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丁
- (300 Byte) 2004-5-21 周五, 下午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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