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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 给你上个关于第一位的常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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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魂曲, 给你上个关于第一位的常识课
所跟贴
安魂曲, 给你上个关于第一位的常识课
--
人之初
- (134 Byte) 2004-5-14 周五, 上午6:15
(471 reads)
安魂曲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标题:
我不相信你比美国法官更懂法律,所以你说的这番话完全毫无价值^-^
(137 reads)
时间:
2004-5-14 周五, 上午6:19
我已经问过你了:既然“第一位”,为啥虐待、遗弃孩子就会失去抚养权?
返回顶端
这个第一位指相同情况下的第一位。比如你虐待贺的女儿,他自己也虐待
--
随便
- (22 Byte) 2004-5-14 周五, 上午6:23
(128 reads)
这个当然,问题是贺遗弃女儿,贝克却抚养贺梅,这“第一”还管用么?
--
安魂曲
- (0 Byte) 2004-5-14 周五, 上午6:25
(116 reads)
告诉过你了, 没有第二哪里来的第一
--
人之初
- (11 Byte) 2004-5-14 周五, 上午6:20
(118 reads)
那么啥情况“第一”会变成“第二”呢?
--
安魂曲
- (0 Byte) 2004-5-14 周五, 上午6:23
(120 reads)
没有, 个案不能改变通则
--
人之初
- (36 Byte) 2004-5-14 周五, 上午6:29
(122 reads)
那么既然如此,为啥有的案例“第一”会失去“第一”的抚养权呢?
--
安魂曲
- (16 Byte) 2004-5-14 周五, 上午6:38
(12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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