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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小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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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人的悲哀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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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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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小人的悲哀 (1106 reads)      时间: 2004-3-18 周四, 下午6:04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每日灌水:小人的悲哀

芦笛


前几天小霜居头跟贴,称宋之问为“小王八蛋”,还捏造个“中唐四杰”出来,吓得我一怔一怔的。千年前的古人还能称为“小蛋”,那“老蛋”是啥么事?大概只有神农伏羲可以当了,怪不得鲁迅要在<社戏>里说:“然而老旦终于出台了”,以前总不明白那儿为什么要用个“终于”一词。现在才明白那是因为老旦来之不易,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

至于“中唐四杰”更是未之前闻。不过我很怕这小居头,“相信毛主席要到迷信的程度”(柯庆施同志语录),所以心里虽疑惑,却也不敢质问,生怕撞在枪口上,让人家抢白一通:“你怎么不知道唐诗早已全面更新换代,所有的内容都已经变得面目全非?还在抱残守缺,泥古不化!你以为唐诗和诗人都还是你以前记得的那几首那几个么?”

废话少说,现在开灌。却说这宋之问为人确实不咋的,虽非小王八蛋,我看也算得老王九蛋了。武后时先谄事张易之,张败后为此被流放,后来好不容易挣扎回来,却又再度得罪,坐纳贿事,落得个身首异处才了帐。不过这老东西确有才气。近体律师本从南北朝的骈文化来,由庾信、沈约等人初立楷模,到初-中唐的沈(亻全)期、宋之问那两王八一共十六蛋的手上奠定了音韵格律的基本格局,从此万世不易,直到今天老枭他们还在那个框子里钻来钻去,乐此不疲。从艺术的角度上来说,此16蛋的功劳实在是伟哉大也。

大概就是为此,<全唐诗>里收了许多沈、宋的诗,并不因为人家是16蛋就把人家除了名。从这点上看,大概可以以偏概全地说,中国人的脑袋如同烧硬水的水壶,越到后来里面积的水垢越多,越到后来越僵化。弄到近现代,“政治标准”就成了如来佛的五行山。一个人无论如何“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都没什么用,无论是官家还是平民读者,关心的首先是他的蛋数而不是他的才气。只有通过政审的好同志才有作品传世的资格。所以,老芦从没见过蔡京的字,秦桧的诗。严嵩的字还是在北京的咸菜铺“六必居”的匾额上头看见的。如果不是咏馨楼主把现代史上的汉奸诗作贴出来,老芦便到死恐怕也没那眼福。

当年拍拖时,听未来的芦娘子说她看过阮大铖的<燕子笺>,羡慕得了不的。这老阮本是阉党,魏忠贤的余孽。老魏倒霉后只是丢了官,在南京裤子裆里(巷名)住,被当时的“清流”称为“裤子档里阮(软)”。由此可见所谓“清流”也清不到哪儿去,至少嘴上不是那么清。其实据加人理论,戒网五次(?)不成便是裤子档里阮,没什么大不得了的。

这些心清嘴不清的好同志忘了,正如樊弓先生指出的,伪善也是善,假药也是药,当然小人也是人,有人的七情六欲,悲笑歌哭。如果小人有大才气,又不幸倒了霉,当然就要有忧愁烦恼,写出来就必然是杰作,比大人而有小才气者要强得多。所以,我实在不懂在艺术欣赏上搞“政治挂帅”,讲究“人品第一,观点第二,文彩第三”,究竟算是第几蛋的道理。

当年小芦虽然不耻宋八蛋的为人,不过他有一首诗我非常热爱。诗曰:

度岭方辞国,
停轺一望家。
魂随南翥鸟,
泪尽北枝花。
山雨初含霁,
江云欲变霞。
但得归有日,
不敢怨长沙。

此诗是老宋给流放到南方去,过粤赣交界的大庾岭时写的。老加的故乡不但尽出丑人,而且在那时完全是瘴雨蛮烟之地,给流放到那儿去确实非常倒霉。据说大庾岭南北气候划然而异。岭南温暖,花谢了,岭北还在开着。尾联用的是贾谊的典故。贾是汉文帝时的才子,文章写得好便以为可以安邦定国,一度得到皇帝重视,但终因年少气盛而得罪老臣,出为长沙王傅。这有史以来第二自恋之人自叹怀才不遇,便在路过湘水时写了<吊屈原赋>,借挽那有史以来第一自恋之人而哀悼自己。自恋过甚便是自杀,所以后来他英年早逝,留下了<过秦论>、<吊屈原赋>等名篇,更留下了一个怀才不遇、郁郁而终的榜样供后来人学习或效颦。老宋在这里作的却是翻案文章,说:倘天可怜见,让我有朝一日挣扎回去,我决不敢效法那贾自恋埋怨皇帝不赏识自己。

这首诗的形式美是不用说的了。套句西洋话,这完全是一种miniature, 在绝小的篇幅中容纳进了极精美的内容。音韵对仗都极精工,练字的功力也不凡,如那“一望家”的“一”字简直是千金不易。无论是写景还是抒情都极尽精妙。如“魂随”“泪尽”写情的缠绵悱恻,写景时对“雨霁”“云霞”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细致观察等。最难得的是,此诗毫无大话,从头到尾诉说的就是一个逆来顺受的普通小人物的痛苦和烦恼,而正是这一点深深地打动了当年小芦的心,引起了该同志的强烈共鸣。当年插队的时候,我不知道有多少次站在异乡的山巅遥望家乡,几乎每次这首诗都要油然在心头泛起。最后那两句就是我(恐怕也是大多数知青)的心声:只求圣上开开恩,高抬贵手放我回去,哪怕是回城当个掏粪工也成!

记得有一次去外县同学那儿去“旅游”(我们称之为“串连”),走了几十里山路,爬到某山山顶上,风景绝佳,诗兴就发作了,随口吟道:

过XX 山口占


芒鞋踏峻岭,
书剑走天涯…

诌到这儿突然一阵反胃:你TMD说什么大话?“书剑走天涯”,那剑在哪儿?别TMD说剑了,就是有把匕首,恐怕也得让公社民兵抓起来!而且,人家“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自觉自愿的壮游,你TMD 不过是个刺配三千里的犯人而已,跟林教头也没什么差别,还充什么潇洒?

于是就想来点真实的玩意。可想了半天,在心头来回来去的就是老宋那首诗。不管自己捏造出什么句子来都比不过那老王八蛋的,于是长叹一声,想起了李白在黄鹤楼的感慨,废然而罢,反复低诵着“但得归有日,不敢怨长沙”,黯然下山去了。

20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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