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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贼喊抓贼忏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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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贼喊抓贼忏悔录   
所跟贴 先提一点不同浅见供参考。 -- Anonymous - (468 Byte) 2002-3-09 周六, 下午11:17 (20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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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谢谢古先生! (188 reads)      时间: 2002-3-10 周日, 上午12:3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先为昨天那个帖子中对您的不礼貌表示道歉。也请其他几位先生原谅我在情绪激动时说出的不恭之语。



对于您所说的思想方法,我没有异议,因为我尊重古先生的想法。

记得庄子的一个典故,好像是这样:两个争辩的人找庄子评判,庄子拒绝,理由是如果他与甲的观点一样,那对乙不公平;如果与乙一样,对甲不公平;如果对甲乙的观点都不同,那没资格做裁判;如果对甲乙的观点都赞同,那是不可能的。结论是他也没资格做裁判,道理自在人心。当然,庄子的话别人看来也不一定就对,但是我认为他对,所以我赞成每个人都坚持自已所认为对的东西。并且只要愿意的话,也可以像别人阐述自已认为是对的事物。



但是在现实中因为很多因素的干扰,人和人之间沟通显的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就免不了采取一些极端或者说不是很妥当的交流方式,并且在没有更好的交流方式出现以前,很可能还会一直持续下去。



在字面上“扫荡”是一种暴力行为,但在一篇文字里,只是一种文学用词而已,或着说,只是一种不是很友善的交流思想的方式。“扫荡”只是措词,就像“轰炸”、“拍板砖”一样,并不需要太执着。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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