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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家法”和“民主教条主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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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家法”和“民主教条主义”(三)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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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标题:
“祖宗家法”和“民主教条主义”(三)
(608 reads)
时间:
2004-3-08 周一, 上午7:18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祖宗家法”和“民主教条主义”(三)
芦笛
三、民主教条例二:暴力革命
这个问题云儿的文章中也提到过,其实她引用的那些大脑壳的话,我早在青年时代就看过了,当时就不以为然。
据我模糊记忆,杰佛逊本人似乎就坚决主张人民有以暴力推翻暴君的神圣权利。正是为此,美国宪法才规定公民有权拥有枪支,弄出如今无数的麻烦来。
依区区愚见,当初大脑壳们的思路无非是两方面的考虑,第一乃是道义上的资格,也就是用孙大圣的金箍棒把“使用暴力推翻政府”人为划在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圈子中。第二乃是功利上的考虑:有了人民暴力的威慑,野心家们也就不敢轻易窃国,只得乖乖地遵照民主游戏规则办事。一旦真有人窃国,则人民也可以起来推翻之。
记得两年前有人在奸坛转贴了杨小凯先生的文章。他本和老芦一样,是个反革命,但那文章说他后来改变了看法,觉得不该放弃暴力革命的主张,以起到强迫政府改革的威慑作用(说明,凭记忆写出,恐不准确)。这其实在本质上重复了杰出大脑壳的主张。
这些说法,我觉得不是没有道理。例如研究英国革命的现代学者就认为,英国内战其实说不上带来了什么社会进步,只是制造出了个光有军事才能、毫无政治才能的大独裁者克伦威尔,唯一的好处是它让后来的统治者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当和人民发生尖锐冲突时,知道及时后退以避免流血冲突,从而奠定了英国此后通过和平改革实现民主的心理基础。
尽管如此,我仍然认为。如今还要相信这套“祖宗家法”,则完全是刻舟求剑,不识时务。
先说那道义资格。法国生物学家兼哲学家莫诺说:自杀乃是个人自由。这话一点也不错──人家不想活,你有什么权利剥夺人家的自由选择?在我看来,暴力革命也就是这么回事,不说是一种民族集体自杀,起码也是自伤自残,这当然也可以算成是人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不过似乎不值得提倡。
理由早在过去无数文字中讲过了:
第一,暴力革命是将少数人的意志,通过暴烈手段强加在全社会之上,用强制手段去实行“民主自由”,完全是南辕北辙,绝对只会造出专制社会来。
第二,革命政权和反革命政权的生死拼搏,注定了筛选出来的胜者必然比被推翻的统治者强悍坚定心狠手辣百倍,否则决不可能赢得胜利。
这里最有说服力的例子,乃是拿破仑目击路易16那废物被暴民攻击侮辱戏弄而一筹莫展,当下大骂曰:脓包!只需派出一连士兵,把前面那几个打死了,其余自会一哄而散。此事在小拿心里留下了深刻印象,后来执政府面临被暴民推翻之际,他毫不犹豫地在国民公会门前排下炮兵,以缪拉上尉作指挥,待到不知好歹的暴民蜂拥前来之时,缪上尉一声令下,万炮齐发,轰得血肉横飞,鬼哭狼嚎,众人只恨爹娘少生两只脚,此后梦里也怕。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老拿竟然因此屠民之功而成了人民心目中的英雄!
三、因此,新生革命政权一定是强势铁腕政权,对人民的控制要比被推翻的旧政权严密和强有力得多,不但不会轻易向人民让步,还会因为自身发迹的经历对人民百倍猜忌提防,稍有风吹草动便过度反应,正如阿共向每个人显示的那样。这也就是储安平为何说在国民党治下是自由多少的问题,在共党治下是有无自由的问题。
第四、综上所述,似非而是(paradoxic) 的结论就是:革命只会强化政府对人民的控制,在新生革命政权治下,人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要远比旧社会的少。在这种政权下改革社会,其可能性要远比在旧社会低得多。一直要熬到铁血强人们死光了,新社会老化成了旧社会,才又会出现社会改革的松动余地,如现今的中国社会然。
关于以暴力革命作为人民的威慑手段这种策略考虑,我看更是完全过时了。正如我在旧作中反复指出的,所谓“人民革命”早已寿终正寝,其实是博物馆里的恐龙,连列宁同志在上世纪初都看出了这一点,何况是如今这高科技时代?如今中国居然还有这么多愚昧的拜革命教徒,说来完全是拜我党愚民教育之赐。
我说过许多次,科技进化其实是有利于统治者的。技术越发达,则人民就越无可能推翻政府。最容易的乃是野蛮社会,大家都凭爹娘给的赤手空拳,捶胸顿足,踢裆抠眼,加上飞沙走石。其次就是陈胜吴广的黄金岁月。哪怕秦始皇尽收天下之兵,铸为阿房宫前的铜人也没关系。革命军只需找一群铁匠来,把农具改制成大刀长矛就行了。到了我党起事时光也不是很难,连吴运铎(大概现代中国人没几个知道此人的了)那种文盲都能制造“枪榴弹”,“汉阳造”就更不用说了。
可如今有哪位铁匠或钳工有本事制造飞机大炮坦克中子弹神经毒气?哪怕就是中国现在实行美国法律,全民拥有枪支,那又便如何?政府怕尔等何来?老杰泉下有知,只怕要为他当初的馊主意扼腕不止:如今美国民间的枪支根本就不足以保障人民推翻暴政的权利,唯一的作用就是制造社会治安问题。
更何况中共本来就是相信“斗争哲学”的,完全靠这套“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在路线斗争上没有调和余地”的狠毒“哲学”起家。你用暴力革命去威胁中共,不但起不到任何威慑效果,反倒毫无必要地刺激对方,激化矛盾,造成难以调和的对立,促使对方过度反应,这结果是导致大量无辜民众牺牲,不但造成难以痊愈的民族心理创伤,而且使中共成了惊弓之鸟,本来想改革也吓得不敢动作了,生怕引出无法控制的连锁反应来,就此人为制造出个难以解开的死结来。
其实,六四惨剧的最大教训就是这一条。那还是和平示威,中共就惶惶如大祸临头,老邓吓得连“退后一步就全完了”的屁话都说了出来,何况您现在还用暴力去威胁对方?
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现实主义者恐怕都得扬弃那个陈腐过时的教条。还是那句话:衡量一切的祖宗家法只有一条,就是人民利益。暴力革命的主张和实践在现代的条件下对人民有百害无一利,“民之祸福,长在我心”的现实主义者必须坚决抛弃之。
四、结语
上面只根据记忆所及的云文中提到的“祖宗家法”,结合中国现状作了点探讨。虽然只谈了两个问题,不过那原则我觉得是通用的,那就是,必须从现实国情出发,以人民的实际利益为依归,来决定具体的决策,而不是只知反复重复洋人祖宗在彼时彼地的具体情况下制定的教条。总而言之一句话:“除了民利无大事,不谈现实即误国”。
【完】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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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教条主义就是民主教,是一种很原始的崇拜形式,适合低素质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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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Byte) 2004-3-08 周一, 上午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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