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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的赵紫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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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的赵紫阳 -- Anonymous - (4722 Byte) 2004-3-07 周日, 下午7:38 (954 reads) |
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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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送交者: 安魂曲 于 北京时间 08时 2/20 (25 hits)
主题:zt广东50年代大镇反
[清水论坛] 从清末民初以来,广东匪患,一直非常严重。加上国民党逃走时,留下了大批散兵游勇,携械落草,啸聚山林,打家劫舍;还有一部分是有计划地上山“打游击”的国民党军队、地主武装。1950年初,在广东的高山野林之中,流窜着330股土匪,3.617万匪众。华南分局在一份《剿匪指示》中,曾经分门别类,把广东的土匪,大致分为4种: 第一种带政治投机性的土匪,亦称为官匪。这种性质的土匪主要在三角洲地区,其领导人物多为退伍军官或地方恶霸,依枪作势,投机当朝,取得公开合法的政治地位,与帝国主义和各反动势力互相勾结,在政治上形成地方割据,变为地方的土霸王,公开垄断当地的经济,包庇走私,现在仍大部分与国特或明或暗有联系。 第二种职业土匪,因为不务正业者多,吃喝嫖赌,家庭破产,则铤而走险,后来逐渐发展变为惯匪,而以啸聚山林,掳人勒索为主。 第三种带季节性和机会性的土匪,平时为农,过年关节期,青黄不接,生活有困难或临时发现行货有机可乘时,则临时纠集行抢一次,其领导者仍为流氓,另外还有个别的被当时某种政治上经济上或氏族的压迫打抱不平,企图抵抗报复出而为匪的,以东江兴梅地区为多。 第四种国民党溃散部队和有计划留下在我区坚持活动之地方反动特务武装,又与上述第一第二种性质之土匪结合形成股匪。 《剿匪指示》进一步详细说明:“这四种性质的土匪又分为二类,第一类所谓吊脚土匪,就是无地境的乱抢,常引起与落脚土匪之间的斗争。第二类落脚土匪,在他势力范围内不行抢,所谓老鹰不抓窝下鸡,有时还给他们范围内的民众一定的小惠,取得民众的同情。这二类四种性质的土匪,各有其不同特点,但其领导均为退伍军官、地方恶霸、流氓分子所掌握,并以封建组织洪门会,拜徒弟等形式为其团结内部的基础。”[1] 实际上,大部分股匪,都是由国民党领导的游击队,由国民党提供军事顾问和武器装备,并建立了党团组织。据十五兵团所掌握的情况,广东土匪的组织成分,有三大特点: 一、匪之内部绝大部分为蒋匪特务所掌握,并有党团特务组织及政治机构。 二、重要匪首均为蒋匪统治时期血腥镇压屠杀人民的刽子手,并多系过去之惯匪,为蒋匪加以收买利用,有其长期反人民的历史。 三、以特务为领导惯匪首领为长官,及惯匪为骨干,地富恶霸为基础,组合一起进行抢劫暗杀等各种破坏活动,其中除部分(20%左右)为地痞流氓外,其余50%为善良群众所聚成匪众,在生活压迫、匪特欺骗利诱迫害下迫而为匪。[2]
他们准备效法1927年以后的共产党,在深山老林里长期扎根。然而,橘逾淮而北为枳,叶徒相似,其味不同。共产党依靠的是贫苦农民,国民党依靠的是土豪地主。在乡村,两者人数的比例,天差地别。共产党的群众工作方法,他们连皮毛也学不到。 在广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叶剑英说:“这些匪徒们,在过去,当他们还是统治者的时候,他们利用政权、利用军队、警察和监狱来进行抢劫。现在他们被打垮了,又想以土匪的面貌来进行破坏和非法的抢劫。我们庄严的人民政权,面对这些反革命活动,必须给以坚决的打击,使他们受到应得的惩罚。我们的会议就是要求大家同心协力,争取尽可能迅速地肃清他们。镇压与肃清这些反革命活动,就是我们必要的专政。”[3]
在国共两党23年的斗争中,大部分时间,共产党都处于地下,在深山老林里,被政府军队围剿。而现在,两党的地位,已经掉过来了,共产党站到了地面,站到了政府的位置上,而国民党则转入了地下,钻进了山里,处于被解放军围剿的地位。 叶剑英非常清楚,这是一场全新的战争。他提醒人们:“敌人企图巩固海上阵地,以攻为守的破坏我沿海各进攻台湾、海南的作战设备,阻止我们进攻,用飞机滥炸上海各地,海上到处劫掠捣乱。必须注意防空,对潜伏内地,进行放谣、放火、放毒等破坏活动的匪特,要动员全党全民与敌人作隐蔽斗争。”[4]叶剑英一回到广州,就提出以“剿匪肃特,巩固治安”作为广东当前军事工作的主要任务。 然而,四野主力在占领广州后,大军西指,继续向粤桂边进军,追歼国民党广西部队。广东只留下四十四军,兵力不敷应用。解放军唯有采取巩固广州,控制珠江三角洲,保护水陆交通和江防的方针,以四十四军担任广州市及广九、广三两铁路的警备,以两广纵队和边纵打开珠三角局面,巩固江防,并从赣南抽出四十八军一四三师两个团,进至北江地区,担任扫清粤汉路两侧的股匪,保护粤汉路交通,其他广大地区,则鞭长莫及,只由各分区维持控制,剿匪工作,也只有依靠各个地区原有的武装力量,独立进行。 根据这种情况,中共的剿匪方针,第一阶段,以军事进剿为主,配合政治争取分化。叶剑英在1949年11月的一份报告中称,“对地方土匪,则确定采取‘和平歼灭’的方针,以军事压力加以政治的争取,公开招降,迅速迫使他们就范。现仍本此方针进行。”[5]但这种方法,很快被证明是行不通的,许多股匪在投降后又反叛,本来的癣疥之疾,变成了心腹大患,搞得中共地方政权和武装措手不及,损兵折将,也使民众对中共的信心,略有动摇。解放军十五兵团和省军区的剿匪总结,把1949年10月至1950年1月底,称为“是匪特由混乱到稳定,开始秘密组织与潜伏发展时期”。
解放初期匪特组织机构被我打乱,在我胜利形势影响下转入荫蔽潜伏,许多匪首外逃港澳,加上又找不到我的行动规律,故多采取观望态度,当时除有个别地区发生抢劫外,匪情比较沉寂。但自1月份开始,因匪对我情况及规律逐渐了解,乃利用我种种弱点及空隙,重新恢复组织发展力量,企图等机再起。[6]
12月间,粤桂边战役结束,1月初四十一军调粤剿匪,以一二二师留西江地区,负责肃清该区匪患;其余进至大鹏湾以东,配合地方武装,执行剿匪任务和肃清沿海岛屿残敌,巩固海防。 从2月中旬至4月上旬,形势急转直下,各地匪情大炽,“是匪全面暴乱,匪势最疯狂时期”。
自2月中旬开始,各地匪特逐渐由分散到集中,由荫蔽到公开,由海外到内陆,由山区到平原,由边沿到中心区,由各自为乱到统一行动,结合我们内部不纯利用我征粮偏差,及少数地武(民兵)违犯政纪,大肆造谣煽动,进行破坏撞(捣)乱,到处袭击我区乡政权,根据3月底统计,匪情由2 月底的19486人发(展)到40400人,其中尤其以北江西江珠江为最严重,我被袭击达82次,暗杀3次,被伏击13次,其中包括乐昌连平两城被围及6个区政府86个乡政府遭袭击,13个乡发生暴动、叛变事件20起,损失区以下人员约500余,被匪消灭的地方部队先后7个排,造成匪情蜂起,各地告急,陷我于被动状态,这是广东匪情最疯狂的时期。[7]
与此同时,城市内的间谍、特务活动,以及国民党的空袭,也突然频繁与活跃起来。“间谍、特务打冷枪、搞暗杀,爆炸军政要地,为敌机轰炸频频施放信号指示目标”的案件,层出不穷。五花八门的反共特务组织,诸如“广东突击军”、“敌后暗杀团”、“飞轮党”、“军统潜伏组”、“中统行动组”等,从各个渠道渗入广州,策划武装抢劫、暴动、破坏交通、行刺政府人员。每当天空传来飞机声,市内各处就会升起信号弹、烟花火箭,向飞机发出指引。 乡村土匪横行,城市特务猖獗。这种情况,引起了中央的严重关注和强烈不满。大军认为这是地方对剿匪不够重视,2月22日,赖传珠在分局的联合会议上,大声疾呼:“一切中心任务应该注意到剿匪,请分局向地方上不断反复指示,以便定期(6月)完成任务。”[8]然而,广东省政府在3月15日发布关于3、4月份中心工作时,却没有提到剿匪,而是强调生产:“省府特规定本省3、4两个月的中心任务,是大力发动并帮助群众进行减租退租,生产救灾。这是当前广大人民最急迫、最普遍、最突出的要求。”[9]军队也要全力支持生产救灾工作。 军队和地方的分歧,已由下而上,由里而表,在领导层中,反映出来了。 作为广东省主席的叶剑英,收拾山河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军队的作用和感受,亦不容忽略。就在这时,华北军区提出了要纠正军队集中力量搞生产,放松了剿匪任务的偏向。毛泽东作了批示,同意他们的意见,并要各中央局和各军区“参考并纠正自己部队中的偏向”。[10] 叶剑英的生产救灾计划,顿时化为泡影。广东军区副司令员洪学智4月传达了中南军区高干会议对广东剿匪计划的意见:“现广东地区,土匪在数量上是发展的,潜伏力量比其他地区大,土匪性质与其他土匪不同,是带有历史性、社会性、国际性、政治性的,非常复杂。民枪特多,估计约在30万支以上,所以在思想上必须明确,剿匪在广东,目前是头等的任务,生产为次要任务。另外必须了解剿匪不是一个单纯的军事任务,必须认为一种紧张的阶级斗争,因此单靠军队是不行的,必须有政治上的配合。这一点在地方工作同志思想上应该明确。过去我们只强调了宽大的一面,这是错误的,今后对土匪宽大政策必须与□□□结合起来,军事进剿要与群众运动结合起来,才能收效。”[11] 叶剑英在两个月后,给毛泽东写了一份报告,对3月份广州的情况,作出评估。他承认广东工作出现了偏差,以致国民党“派飞机轰炸我广州、汕头、江门,并派遣许多特务潜入内地,勾结土匪、恶霸,并狡猾地利用了我们工作上的偏差”。所谓偏差,除了以生产冲击剿匪之外,还有一条,就是对土匪、特务过于宽大,过分倚重“政治分化”。结果,仅3月份,就发生了82起土匪袭击政府的事件。
恰恰在这个时候,军队正在大力搞生产,把剿匪放松了,因此,广东在3月份情况恶劣,匪风复炽,谣言甚盛,人心浮动,干部思想混乱。港、澳、穗公债简直推不出去。这种混乱为时约一个月。[12]
剿匪大军不满地指责,这是由于广东基层组织和地方干部严重不纯,不能有效地配合大军进剿,无形中助长了土匪的气焰所致。大军从东北打到广东,旌旗遥临,万民归心,天下居马上得之,难免以王师自居,轻视地方的尊严。在一二二师党委的一份工作报告中,有一段话,从反面证明了,这种怀疑情绪,有如病毒,在部队中,呈滋长蔓延之势:
发动群众执行工作队任务没有信心的思想还是较普遍的存在,认为说话不懂,语言不通就无法发动群众……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只有团结地方,依靠群众才能完成剿匪任务。经过春节时匪乱后,个别单位中已产生的不相信地方,怀疑地方,不相信群众而怀疑群众的思想,是绝对错误的。地方工作中的某些缺点,个别错误,群众还一时觉悟不高是难免的,地方政府中,部队在大发展的形势下混进个别匪特分子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决不能把个别扩大成为全面,走上错误的论断。[13]
针对这种情况,3月中旬,军区召开第一次剿匪会议。重新调整了部署,确立剿匪是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并实行包干制,规定仅将匪击溃,未抓获匪首匪众和武器,不算完成任务。同时采取了一项重要措施,派各区剿匪主力师的党委书记,参加地委,担任副书记,并由主力部队与分区组织工作队,担任匪区群众工作,限期完成剿匪任务。在地方干部看来,明明是以统一各地剿匪领导,加强主力部队责任心之名,寓“掺沙子”之实,但军令如山,纵使心存芥蒂,也只能“个人服从组织”,屈己待人。至此,南北干部的关系,又深埋下了一根尖刺。 1950年5月1日,在广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叶剑英对广州为什么土匪、特务那么猖獗,为什么治安迟迟不能恢复,作了一个解释。 “广东人民和华北人民的解放过程不同”。华北人民十几年来和共产党共生死同患难,走过曲折的道路,认识了共产党的政策。而广东人民则不同,“广东受帝国主义压迫最深,灾难严重,解放却反而容易,胜利果实得来全不费功夫,因此人民的斗争经验和政治觉悟就差一些,对胜利果实的保护也就没有那样着力。他们对共产党、解放军的认识也不够。”这也是南下和大军干部,在广东本地干部面前,产生强烈优越感的原因。“我们一定要想办法补救,”叶剑英语气坚决地说,“要加强政治宣传教育,要使广东人民认真起来保护胜利果实。我们只有经过宣传教育,把群众组织起来,才能将所有土匪特务都肃清。”[14] 4月间,各部队纷纷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动员,确保部队“积极性的普遍提高”。珠江地区从4月1日开始,发动全面进剿。4月11日,华南分局召开扩大会议,指出匪患严重地区,应以剿匪为中心环节。 5月底,军区召开第二次剿匪会议,决定以6月份为剿匪突击月。以一二二师包剿粤桂边,台山分区包剿电阳边,西江分区包剿三番高边,四十四军包剿花番从增边及东宝边,一四三师包剿湘粤边,藉以加强边沿区的会剿,以期彻底填塞股匪流窜的空隙,一举而歼灭之。剿匪大军“日日出动,夜夜不停,山山到人,村村有责”,经过一番雷轰电掣,全面扫荡,各地股匪,无不灰飞烟灭。
第三个时期(4月中旬以后)是由下降走向动摇瓦解消灭时期:自军区第一次剿匪会议后整个剿匪任务方针明确,部队剿匪思想转变趋向积极行动,我政策有了初步端正,地方党政干部开始整顿内部,洗刷不纯,及以工作队发动群众,初步与群众建立了关系,加以海南岛解放,物价稳定等影响下,迫使匪势逐渐下降。自我开始全面进剿以来,4月份减至33978人,5月份减至21720人,截至6月底止仅残存11459人。目前境内股匪除大部分被歼外,有的向边沿流窜,有的化整为零,有的伪装潜伏,除南路南鹏担杆岛及各区边沿山地仍有股匪活动,尚待大力清剿外,各地腹心地区股匪已基本肃清。[15]
此外,四十四军一三一师配合江防舰队,自5月25日,开始进击珠江口外的大小万山,大细蜘蛛等群岛土匪。经过月余围剿,先后廓清以垃圾尾为主的大细蜘蛛、大小万山、东澳、白沥顶、隘洲、三门及外伶仃等大小31个岛屿,并击毁了国民党7艘炮艇,俘敌炮艇一艘,重创多艘。 进入夏季以后,部队开始休整,剿匪战场,趋于沉寂,仅以连营为单位,组织便衣队,继续在清剿区活动,捕捉匪首与打击散匪,监视匪情,一部分县大队(如西江、珠江、北江)则以整理民兵为主。但土匪并未彻底肃清,据曾生回忆,在经过4、5月的大规模围剿后,珠江地区的“股匪减至50股,约仍有6000人”,[16]其他地区,大致如此。 7月,四十三军一二七师、一二九师,从海南调回高雷、钦廉地区,加强海防和剿匪。8月份是一个小高潮,解放军攻克担杆、佳蓬列岛,全月歼灭匪众6740名(内毙伤709名,俘捕2734名,自新2596名,投诚602名,解除伪自卫武装99名)。[17] 10月份,土匪活动,再度活跃起来。原已分散潜伏的残存匪特,又再啸聚成群,公开活动,以前逃港的匪首,也陆续潜回。南路的剿匪,一直持续到1951年夏天,那时,全国已经在进行轰轰烈烈的镇反运动了。
195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对于一切手持武器,聚众暴动,向我公共机关和干部进攻,抢劫仓库物资之匪众,必须给以坚决的镇压和剿灭,不得稍有犹豫。”[18]广州市军管会随即颁布《关于特务分子登记自新的布告》,限令所有国民党特务在10月11日之前,前往公安部门登记自新。在限期内,有两千多特务向主管部门登记。这些人基本上得到宽大处理。12月,市军管会又公布《关于反动党团分子限期登记自新的布告》,登记范围包括:国民党、三青团、青年党、民社党区分部委员以上或小队长以上人员,以及在国民党军政机关中任同等职位的党团分子。前来登记的人数,达3.3万以上。 从1949年10月至1950年10月,一年期间,新生的人民政府,已把3437名反革命分子投入大牢(不包括治安案件在内,其中广州市1263人),杀了1465人(其中广州市67人)。以中国的政治传统文化而言,社会处于改朝换代之际,天下纷纷,非用重典,不足以治乱世。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10月,中央作出派志愿军入朝作战的决定。蒋介石幻想第三次世界大战,即将降临;反攻大陆之期,指日可待。加之美国第七舰队驶入台湾海峡,更使东南沿海形势,突趋紧张。中央、中南要求尽快完成两广的剿匪和镇反。 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坚决纠正镇反中“宽大无边”的偏向,全面贯彻党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这就是促使全国镇反形势,急剧升温的“双十指示”。11月22日,毛泽东严辞命令中南局和华南分局:“在时局紧张的情况下,必须限期剿没股匪,加速进行土改,发展地方武装和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我党我军方能取得主动,否则有陷入被动的危险。”[19] 1950年11月16日和17日,两广和广州市分别召开专区处长、分局长、科长以上干部会议,传达上级对两广镇反、剿匪“宽大无边”、迟缓落后的批评。人人自认咎责,深切痛疚,“检讨了过去一年中各地执行镇反政策上右的‘宽大无边’与镇压不及时等偏向及暴露与基本纠正了执行中央中南镇反指示的思想顾虑,并研究了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镇反对象及具体执行步骤”。[20] 广东决心急起直追。至1951年1月上半月以前,再逮捕了1340人(不完全统计,其中广州市300人),杀了1308人(包括军区10、11两月处决的478人,以及广州市的34人,但准备处决的65人未计在内),在押1.5322万人(剿匪中的俘虏未计,其中广州市322人)。这时,乱捕乱杀现象,若隐若现地,在各地已开始发生了。
部分地区已发生左的乱捕乱杀现象,如海丰未掌握材料,一举逮捕百余人;连平县不经请示,擅自杀死2人,不顾影响,让群众割人肉回家;民兵也产生乱抓现象,紫金县长未经请示即自行杀人,中山县不经公安局即布置区委一次逮捕60余人,且乱押关在区政府,既不送公安局又不加处理。[21]
但中央认为这还不够,主要是杀得不够,毛泽东多次指示中南军区、华南分局和广东军区领导,国民党进攻厦门、汕头的可能性很大,广东、福建要加强剿匪,大胆处决一批罪大恶极的恶霸匪首。“广东必需有计划地处决几千个重要反动分子”,[22]所谓“宽大无边”,不过是妇人之仁,不足为训。 因此,1月下旬以后,广东再加快捕杀的进度。为了提高效率,政府决定把杀人批准权,下放到地委一级。
过去一年中为了防止杀人草率从事,规定杀人批准权于省,对广东这样的新区和干部政治水平低,无肃反经验且基层严重不纯的情况下,在当时是完全正确的,但另方面也形成了缺点,使之批准慢和不及时。如目前而(还)不改变,那就会犯严重错误的。故为了贯彻中央大胆放手镇反的方针,抓紧时机适时的处理一批反革命分子,我们确定将杀人权暂时委托地委会(不是委员个人)和军分区党委,并认为不会出什么乱子。[23]
步伐果然大大加快了。据广东省公安厅2月份的公布,从11月会议之后,至翌年2月,“根据初步统计,全省处决反革命分子2831名(其中军区1406,地方1425),破案180件。另外仅潮汕、珠江、西江3个区和汕头湛江2市的统计,已抓7270中,现在全省统计共押犯人40486名,其中公安系统28575名,法院11911名。”[24]一时间,惊飙拂野,林无静柯。与1月中旬公布的数字相比较,可以得知,在1月下半月至2月期间,广东再杀了1500多人,比前三个半月杀的总数还多。在押人数更是当时的几倍。但与完成“处决几千个重要反动分子”的任务,距离尚远。 1月29日,华南分局向中央作了检讨,承认在镇反工作中,不少区党委领导重视不足,抓得不紧,分局有时对此大力推动不够,实际支持不足。宣传部门对反特宣传很不重视,对中央关于镇反宣传工作批示未作动员布置。公安部门具体组织力量也缺乏主动。同时,也承认有些干部对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仍认识模糊,不根据具体情况周密布置,便轻率盲动且又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某些地区的紊乱现象。毛泽东对检讨作出批示:“请分局将这个报告发给粤桂两省所属各地委,市委,县委,有关剿匪工作的军队党委,及政府党组,引起大家注意。”[25] 但与此同时,叶剑英仍然坚持镇反必须“稳、准、狠”,不可有任何偏废。他在布置1951年工作时强调,在土改中要坚决加强镇压反革命,“但我们要注意贯彻中央指示,必须做到稳、准、狠。‘稳’就是要在群众坚决拥护的基础上镇压,要打得策略。‘准’就是不要杀错。‘狠’就是要杀得坚决。只要我们杀得准,不怕资产阶级叫。现在正当抗美援朝和土改的高潮,我们要坚决而又小心地进行这项工作。”[26]2月17日,毛泽东在一封给中央人民政府委员的信中,对两广在剿匪和镇反中的“宽大无边”政策,再次提出严厉批评,并明确批示:“不杀匪首和惯匪,则匪剿不净,且越剿越多。不杀恶霸,则农会不能组成,农民不敢分田。不杀重要的特务,则破坏、暗杀层出不穷。总之,对匪首、恶霸、特务(重要的)必须采取坚决镇压的政策,群众才能翻身,人民政权才能巩固。”[27] 随着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批准和公布,广东各地,再次掀起镇反高潮,成批镇压反革命分子。镇压对象,以“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5种人为主,“杀、关、管”三管齐下,并定下指标,在大城市须按0.5‰比例杀,在农村须按1‰比例杀。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亲自到广东坐镇督战。
镇反运动之所以有较显著的发展,关键是在于罗部长对我们作了关于大胆放手坚决镇反的直接指示,与叶主席3月初自京回穗后对此问题又作了更深入的全党动员。[28]
“宽大无边”的时期结束了。从城市到农村,四乡八镇,三街六市,到处是抓反革命的怒吼;大大小小的会场,杀声四起,震天撼地。那些在民国时代,当过乡镇长、区长、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县参议员的旧党政军人员,为霸一方、鱼肉人民的土豪恶霸,公开搞爆破坏、暗杀的特务,首当其冲,纷纷落网。卡车满载被判死刑的反革命分子,在群众排山倒海的口号声中,一辆一辆驶往刑场。
4月份的时候,叶剑英在广州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说:“纠正过去镇压反革命的‘宽大无边’的偏向,人民都拍手称快。”他说,“不要怕杀得太多或是太少,而要看该不该杀来决定。如果该杀,杀一千也不多,不该杀,杀一个也是错的。”[29]这时,在广东杀掉的反革命,已经不是一千多,而是一万多。
按3月份一个月统计,全省处决反革命分子8039名,超过了解放后至1951年2月的14个月内所处决的总和(5218名)。现在(截至3月份)全省共已处决13257名,关押49281名。[30]
但政府认为杀得还不够。据公安厅的一份报告称,“杀、关、管诸问题,目前的情况是:杀得少,关的多,准备要管的面大(但因主观力量弱与群众尚未完全发动,故实质上没有管起来),因此目前第一要强调的是‘杀’字,正如叶主席所说的:‘杀下去,只要不杀错自己人。’至于关押的数目是已经相当多了,仅至3月份的统计已达49281名,预计4月份可能还会增加一、二万(仅高雷区的报告他们便准备关押一万人左右),因此各地都不仅先后发生了监狱不敷,看守人员不足等等困难,而且由于关押过多,一时无法清理,再加上目前的严厉镇压,各地的在押犯人均感恐慌,企图越狱暴动或自杀事件,在有的地方时有所闻。”[31] 3月9日、11日,广州市连续召开公审大会,杀了两批反革命分子共96人(一批45人,一批51人)。杀第一批人时,
当时全市统一部署,事先由各街组织居民在规定路线的马路边观看,由军警严密戒备、维持秩序,被执行枪决的反革命分子共45名,分乘若干辆卡车在全市游行示众,然后押赴刑场。当时观者甚众,可称万人空巷,而秩序井然。这些反革命分子的罪行材料都通过报纸、广播、公告等公布于众,广大群众对这些反革命分子都表示非常愤慨,对政府处决这些反革命分子表示拥护。[32]
自此以后,“才开始有些镇反空气,才开始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注意”。[33]群众聚集在街头,围观布告,议论纷纷,报贩也沿街高叫:“请看看大镇反消息呀!”茶楼食肆,街头巷尾,不时听到人们眉飞色舞,谈论着“杀、关、管”的新闻。 当反革命一批批押赴刑场时,公安系统内部,也在酝酿着一场风暴。4月12日,平地一声雷,广州市公安局第一副局长陈泊、第三副局长陈坤,以建国后为捕捉盗匪,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将一些旧人员组成工作队,开展“以毒攻毒”的斗争,被扣上“丧失革命立场,严重违法乱纪、包庇反革命”等罪名,撤职反省,最后实行逮捕,受株连者263人,陈泊被判10年徒刑。此案由罗瑞卿在广州亲自过问处理,轰动了全国公安系统。直至1980年,才宣布为冤案,公开平反。但陈坤已经病故于牢狱之中了。 4月17日,中南局作出关于镇反工作的补充指示,要求各省、市、区党委,地委,县委统限于电到7日内成立镇反宣传工作委员会;镇压反革命应成为“五.一”劳动节前各群众团体(工青妇文等)主要宣传内容之一。 4月25日,广州市举行声势浩大的各界人民控诉反革命罪行大会,宣传工作,果然令人改变观瞻。到会群众3万多人,还有73万人,在收音机旁收听广播。大会宣布判处198名反革命分子死刑,其中包括1927年率队捕杀苏联领事及领事馆内苏籍、华籍工作人员24人,又在南石头捕杀中共党员萧楚女等40余人的国民党分子周东。群众的情绪,和一个月前相比,高涨了何止千倍。 经过近半年来政府的反复动员,所有舆论工具——包括报纸、刊物、电台、街头布告、居民委员会逐家逐户的宣讲,以及诗歌、小说、电影等等——铺天盖地的宣传,已经成功地在群众的大脑里,产生了新的兴奋灶。仿佛人们体内的某种激素突然释放出来,或是某种压抑已久的情感猛烈爆发,在一种集体意识朦胧状态的驱动下,人们狂热地推波助澜,同时也被自己制造的波澜卷走。这种情形,在历史上并不鲜见,不仅1927年的大革命是例证之一,10年后发生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例证之一,而且在50年代,这种情形,也还将发生多次。 华南分局社情委员会记录了当时群众大会的场面:
当姚匪宝猷等被押在汽车上游街示众时,群众掌声雷动,指着匪特大声喝骂:“杀他!”“枪毙他!”特别看到周东和陈家庆二匪,表现与人民为敌至死不悟的凶恶面目,群众更是愤火中烧,恨恨地骂道:“他XX的!看这般匪特胆都生毛了,硬要把他一刀一刀割死才痛快!”枪决以后,群众在匪尸堆中,逐个去找姚匪宝猷的尸首,说:“我们要看清楚他确实死去才放心。”
控诉开始前,就把案犯带到台前,随即又押走,群众没有看清楚,很不满足。有的离场去看犯人,影响会场秩序。有的说:“最好将犯人留下来由控诉人指骂!”“押到会场的犯人为什么这样少?只有15个。”而伫立马路两旁的群众直站到下午3点钟,警察劝他们不必等了,但群众仍不满足,还是不肯走。
由于一次处决犯人太多,名单分成几张布告张贴。但许多地方都贴不齐全,有的市民便四处奔波,把布告收集齐全,看看还有什么人该杀而没有杀。社情委员会说,“过去杀的几批45名、51名,及71名,群众还有些反映杀得太多,可是这次大张旗鼓的杀了将近200名,反而很少听见说杀的多了。”[34]不仅如此,会后3天之内,政府收到群众投寄的拥护信和检举反革命分子信件,竟多达3万多封。 大批审判案卷,像雪片似地呈报到军管机关、公安机关和党政机关。不仅法院有权判案,地委、省府、军队都都有权参与判案。他们经常要在“杀”与“不杀”之间定夺。有一个广西人被判处死缓,他是朱光的小学、中学同学。朱光(广州市长)问公安局副局长:“可否改为无期徒刑?” 副局长说:“不改为好。以后他表现好,可改为无期徒刑。” 朱光当即同意:“好吧,按你的意见办。” 湛江市军管会主任刘田夫,公务繁忙,终日奔走于各乡之间,他不得不在路途上审案,考虑这人或那人“该不该杀”的问题。他回忆说:“因为是成批镇压,任务重,工作量大,所以为抓紧时间,我有时出差坐在车上,不顾颠簸,披阅案卷,并考虑该不该杀。如认为该杀者,下车后即批准同意执行”。他认为“这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后来,有人向罗瑞卿告了刘田夫的状,说他在车上批阅杀人案件。
(刘田夫说)有一天,在会上,见到公安部长罗瑞卿同志,他问我是否在汽车上批阅杀人案件,我回答说:“在车上看案卷是有的,批杀人案就没有。车上那么颠簸,怎么能拿笔写字,批杀人案啊!”他听了点点头,就没有再说什么。[35]
刘田夫解释,在车上批阅,和在车上阅,下车批,是有很大区别的,因为在车上无法拿笔写字。 5月,华南分局召开华南镇反会议。来自镇反第一线的代表们,汇报了各自所在地区的镇反情况: 西江地区,杀人权下放到县,捕人下放到区,人们抓得兴起,有50%的犯人,没有任何材料,也锒铛入狱,或送上断头台。 粤中地区,2月份杀大头,3、4月份杀中头,5月份杀小头。好像刈草一般,一气杀了600多小头。“可杀可不杀的杀了一部,因怕上面批评”。 高雷地区,全区抓了2.1万人,一半没有材料;“捕的人多,成了负担”;当地公安机关说,公安厅强调狠,因此执行时也特别注意狠,在分配杀人数字时,他们要求1000个名额。在讨论杀人名单时,“读一读就通过了,一天晚上地委通过300人,到后来打瞌睡了还在读”。幸好这批人后来没有马上杀掉,因为地委没有签名。 东江地区,“只贯彻了杀,对关、管重视不够,不全面。可杀可不杀的估计杀了不少。捕人有些嫌疑的也捕了”。据说有一名犯人叫李其昌,杀的时候找不着,就把一名叫李亚昌的拉去顶数杀了。 湛江地区,“杀得老百姓串门子都不敢串,怕出事”。 北江地区,你也杀,我也杀,杀到最后,已经弄不清到底杀了多少人了。“统计杀人批准不统一,有10多个机关,如地委、法院、省府、县书兼地委委员、军分区委员、大军、地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等等。现在统计数字都很困难”。 海南地区,有6个县杀人超过了1‰,有4个县不到1‰。全区已杀了3010人,占270万人口的1.14‰。当地党委和政府解释说,“原因是海南解放较晚,许多特务、地下军等都集中到海南来,虽是1.14‰,但有很多是外来的。海南人民斗争20多年,有血债的很多,各县杀的大部是有血债的。逢当乡长的杀了没有错,当班长的都有血债。区党委认为杀1.14‰不解决问题。过去说杀2‰,即5000人。” 可杀可不杀的人,各地都杀了不少。会议列举了一些例证,可杀可不杀表现在:同案同罪的一批,不分轻重,通通干掉(如北江地区);同案同罪的一批人,第一次杀主要的,第二次杀次要的,第三次杀更次要的(如珠江地区);地下军中队长以上的全部干掉,有的过去当过土匪,有血债,但现在已无活动的也杀掉。[36] 置身于狂风暴雨的群众斗争之中,并不是人人都可以熬得过去的。对于一些走投无路的人来说,死也许是解脱的唯一办法。因此,镇反运动以来,广东各地自杀的人数,急骤飙升。一份内部材料,披露了触目惊心的情况:
广东各地自杀现象很严重,自解放以来至今年(指1951年——引者注)7月15日,自杀者共6772人。以时间分:解放至双十128人,双十至八字(退租退押清匪反霸)运动1908人,八字运动至7月15日4397人,时间不详者180人,海南未分时间159人。以性质分:主要(与)八字运动有关4042人,其次与镇反运动有关1007人,再次一般社会性质888人,性质不详者676人,海南未分性质159人。以自杀者的阶级成份看,据高雷的统计,自杀470人中,地主占282人。自杀原因:一、在农民运动及镇反运动的威力下畏罪或企图逃避斗争和惩办而自杀者3881人……二、农民运动及镇反运动执行政策上偏差,大张旗鼓宣传不够,因不了解我政策而自杀者693人,如河源多采取非法斗争,普遍使用吊打、灌水、灌狗尿等肉刑,对地主不分大中小,不区别反动地主与一般地主,一律强斗,仅柬埔、古云、仙塘3个乡5月份自杀38人中,有地主25人,其中14人受过肉刑。中山管制面过宽,如八区白蕉乡3个行政村仅3000人口而管制了400余人,有的甚至连伪更夫、家庭妇女、小孩子也管制起来,管制的办法有集体睡觉,并有的在管制户门上写明“全家管制,严禁出入”,连公共场所及商店都不准坐。三、九、十3个区管制分甲、乙、丙、丁4级,穷追材料,无材料就升级,升至甲级就关起来,并有杀的可能。十区某村有3个人在汇报中升了级而自杀,亦有因缴枪不出而自杀者。[37]
纵观3月以后,雷霆万钧,高潮叠涌,各地都有不同规模的公审大会、控诉大会。但广东军区党委的工作组,在珠江、北江等地检查时,仍然认为镇反过于右倾,他们以英德为例,那里有53名在押的罪大恶极者,未加处理,其中一匪首曾杀害我同志及革命群众,拘押年余,仍未处理,群众提出控诉,也被置之不理,后经人民代表在县人代会上提出控诉,始批准处决,但仍未执行。 毛泽东阅后批示,要求省军区派遣工作队,对各区各县“加以检查和帮助当地的镇反工作,坚决而正确地执行镇反任务”。[38]
刑,百姓之命,自古皆然。由于在全国各地,杀人权都下放了,因此到处出现乱捕、乱杀现象,社会呈现紧张不安和动荡的迹象,而且日甚一日。5月,中央开始意识到事态严重。5月9日,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的邓小平,写了一份关于土改、镇反、抗美援朝的综合报告,给中央和毛泽东。而毛泽东则把报告转发到中南、西北华北各局,并请叶剑英等人转分局、省委、区党委和大中市委领导。 邓小平在报告中指出,在镇反和惩治不法地主两个问题上,有些地方发生了控制不严的毛病,领导决定收缩,下面继续杀人。毛泽东在这里批了一句:“中南区也发生此种现象,也是控制不严的结果,必须记得这个教训,千万不可重复。”当报告写道,这种现象,经过西南局几次指示,特别是毛主席的几次指示,4月底都已停止下来时,毛泽东批示:“请中南华东各省坚决一律都停止下来,方能控制。”在谈到杀人批准权的问题时,毛泽东批示:“必须无例外地一律收回到省委或区党委。”[39] 毛泽东在同一时间(5月)修改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时,以斩钉截铁的措辞指示:“为了防止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发生‘左’的偏向,决定从6月1日起,全国一切地方,包括那些至今仍然杀人甚少的地方在内,将捕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地委专署一级,将杀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省一级,离省远者由省级派代表前往处理。任何地方不得要求改变此项决定。”[40] 全国的镇反运动,在经过一轮摧枯拉朽的扫荡之后,开始转入收缩期。 但广东与北方的情况,略有差异,因这时广东才刚刚扭转“宽大无边”,刚刚学会放手放胆,群众的情绪才刚刚鼓动起来,马上又要收缩,许多地方的党政领导,都觉得无所适从,左右难办。 5月12日,华南分局召开第34次常委会,研究镇反问题。叶剑英、方方、古大存、易秀湘出席了会议;赵紫阳、安平生、萧向荣、林平、田星云、李凡夫、李明、区梦觉等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分局社会部秘书长田星云报告两广镇反情况。他说:“华南至4月底,已扣188679名,处决57032名(其中广东2.3万多人,广西3.2万多人,广州市600多名)。”
(田星云说)运动基本正常,在某些地方有严重偏差,广西偏差大,广东少,广州市更少。广西据省委材料,3.2万多人中有30%是可杀可不杀的,如这数字正确,这是很严重的……根据中央、中南最近指示,广西应收缩。广东的北江、潮汕、高雷、汕头、湛江等地方应收缩,不然要犯错误。而有些地区,如沿海、沿边及一些三、五万人口的城市则镇压得不够。
会议指出,广东镇反以来,发生了47次越狱事件,67次犯人逃跑,8次暴动。“不清理是很危险的”。虽然经过一年多的镇压,广东的“反革命”,仍然极多。华南分局社会部的一份材料称,在华南军区,每10个指战员之中,就有一个是可疑分子。必须说明的是,所谓“华南部队”,并非指驻扎在华南的野战军,而是指由地方部队(如两广纵队、粤赣湘边纵队、粤中纵队、琼崖纵队等)改编而成的队伍,在大军眼中,他们一向只是偏师的角色。材料列举了一串骇人听闻的数字:
广东军区内部不纯情况是非常严重的,根据华南军区保卫部的报告看来,目前全军区各种复杂成份共9834人,占全数部队总数的十分之一。其中做过特务的413人,自首叛变的152人,参加过反动党团者803人,匪霸分子52人,伪尉(区)级以上军政人员及来历不清者539人,在军区直属机关,仅司、政两部门排以上干部共约700人中,即有百余人值得严格审查。
材料还声称,“部队中叛变事件屡有发生,去年4月以前,团及县区武装叛变达23次,4月以后仍有发生。”[41]因此,镇反并未结束,还必须深入进行。“广东虽然杀了2.3万多,”叶剑英在镇反会议上说,“但杀得不够准。即不是说已杀得差不多了,而是要杀得准。镇反中央看得清楚,要收缩,把大张旗鼓宣传搞起来,如中山纪念堂控诉恶霸大会,只杀了一个女恶霸,但效果很大。现依靠大军,马跑得快,缰就要紧,并非不放手,而是要加强掌握、领导,多宣传,重点的搞(沿海、沿边),清理犯人。”[42]5月19日,华南分局继续召开第35次常委会,议题仍然是镇反。田星云报告了各地的杀人数字:“目前镇反方面湛江已杀到2.4‰,李小峰说他们已决定再杀200(已令其停止);北江计划杀到2.5‰;潮汕已杀2500人,但报1500人。” 关于劳动改造问题,“现华南在押的约20万人左右,各处都关满了,监狱里,天气一热就很臭,死了不少人(广西100多,广东70多)。这次清匪、反霸一搞起来,一定还得逮捕一批,监狱是个大问题。” 不过,真正令叶剑英忧虑的是大军,他们劲头十足,作风猛烈,思想偏左,难以驾驭。叶剑英谨慎地说:“广东镇反过去偏差不大,要出问题就是在第一阶段铺开的时候,特别是大军,有这个劲头。在风头上就要抓紧。”[43] 紧接着,在5月27日的镇反会议上,各地集中研究了收缩的问题。在讨论大原则时,人们都认为应该收。“该不该收缩?应该。过去宽大一年多,积下来该杀的杀得差不多了,群运开展后必然还要杀一批,现在该停一停。同时关的人很多,珠江统计有13万人,房子挤得满满的,死、病、逃跑、暴动的不断发生。” 但在讨论具体地区的情况时,人们又纷纷表示杀得还不够。粤中代表提出了一串疑问,“收缩是否会使土改队束手束脚?土改中现行犯是什么?捕人6月停止捕,是否公安局也包括在里面?开明、高明、鹤山、江门、三埠、赤溪已杀得差不多了,阳江、台山、新会还要杀,7月再收缩。” 西江代表则反映,“有400多人送到地委未批,电报(指停止捕人,收回杀人权的指示电报——引者注)来了,下面埋怨说为什么不早批?收缩地委无问题,县还有问题。” 有人质疑:城市杀人比例小,是正确的,但中、小城市有许多农村特点,是否仍和大城市一样,不超过0.5‰?显然还是想突破这个比例,或者已经突破了,希望得到支持。各地都不想减慢杀人的进度。珠江地区提出,“1‰的控制,应抓紧,但超过1‰的,仍要杀一些。珠江恐怕要1.3‰才能解决问题”。而兴梅地区则认为他们杀得少,必须在土改中再杀一批。海南要求在土改中再杀1000。有人在字迹缭草的会议的记录中,留下了这么一句言简意赅的话:“沿海杀人不够,希分配数字时照顾。”
(据会议记录)传达中有一点必须强调:收缩不是停止,同时过去偏差并不是严重,这是为了运动更健康的发展和发动群众结合起来。 下面左的情绪在增长,工人、农民都认为杀得不够,问外国人、女警察怎么不杀?我们初期主要考虑基本群众意见,不应考虑资产阶级意见,但后期就要适当注意,不然会成为群众的尾巴。
叶剑英在会上告诫人们:“镇反上有几条必须注意:一、掌握运动规律,就像撒网一样,1、抓紧网纲,2、坚决展开,3、适时收缩。我们也是:依靠群众(反神秘,大张旗鼓),展开捕杀,适时收缩。没有开就没有收,有些地方已达到1‰,该收了;个别未达到的,细致进行,没有开的, 当然不会收。二、掌握工作方法,要如毛主席说的:严格审查名单,大张旗鼓宣传。”对于人们的强烈要求,他认为有些地方可以“特殊照顾”。
(叶剑英继续说)三、照顾特殊情况。农村一般是1‰,有特殊的,要经中央批准。我们刚开始,全国就收,是特殊,可以请示报告。镇反要收缩,八字要展开,大批不行,小批还可以,但要搞精细一点,有些城市还不够的,拿数字来批。四、坚决执行决议,1、确实控制比例(1‰)。2、立即收回大权(任何地方不许改变此项决议)。3、遵守判罪原则(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44]
这次会议结束不久,心力交瘁的叶剑英便病倒了。 6月5日,广州市军管会召开省、市政府委员和协商委员联席会议,叶剑英扶病作了目前广东、广州镇反工作报告。会议通过成立了广州市清理积案委员会、劳动改造委员会、镇压反革命宣传委员会、清查工作委员会、肃清外国反革命分子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中央要求坚决、彻底地镇压反革命。但怎样才算彻底呢?广东省公安厅制定了两条标准,作为判断一个地区运动是否彻底的依据,供各地“验收”之用:
镇压反革命彻底的地区,必须具备有如下条件: 一、五方面敌人,即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及其它半公开的反革命分子,在乡的应该杀的已经杀了,应该关的已经关了,应该管的也基本上管起来。逃亡的除确实证明已经逃亡海外和个别的确无法查对,不能捕回者外,应该杀的已经全部捕回杀了,应该关的其中必须捕回,不捕回处理不足以平民愤者,已经绝大部分捕回作了处理,因而民愤平了,社会秩序已经安定,基层组织已经纯洁。 二、群众已经充分发动,在镇压反革命当中,群众已经普遍受到了教育,觉悟程度及政治警惕性已经提高,绝大多数群众敢于检举、控告、管制反革命分子,生产情绪已经提高,在镇反运动中已经涌.出一定数量的积极分子,并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管制工作中的混乱现象已基本上纠正。[45]
如果已经达到这两条标准,就可以填写由公安厅编制的“对五方面敌人打击情况登记表”,呈报上级,经审核批准,才能宣布镇反结束。 广州地区的镇反运动,在1951年底,告一段落,但各地结合土改进行的镇反,仍然方兴未艾。1952年1月华南分局常委会确定,“还有1万个人头(即镇反控制数),拿4000来归地委掌握,搞土改时杀”。[46]1953年又进行了大规模“水上镇反”,追捕逃亡反革命分子。在历时3年的镇反运动中,全省共逮捕了12.4万人,处决了3万人。 南路的剿匪,则在1951年夏秋之际,进入高潮。一方面对股匪活跃地区,进行重点进剿,对散匪地区,进行驻剿,全年歼匪6538名(除钦廉地区)。同时针对广东“无霸不通匪,不为匪亦资匪”的情况,组织了13个工作队下乡,普遍成立联防区,建立民兵队伍,村村放哨,乡乡联防,把清匪与反霸结合起来,收缴民枪、匪枪。据当时在南路指挥剿匪和镇反的刘田夫回忆,从1951年6月至1952年3月,南路剿匪的战果,可谓显赫骄人,再歼灭匪众4530名,并从县政府、法院及基层政权中,清出匪特分子140多名。不久,连残余散匪,亦澌灭无闻了。
注释:1 华南分局、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剿匪指示》,1949年12月12日。2 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五兵团、广东军区司令部《1950年上半年广东省剿匪总结》。3 叶剑英《在广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的开幕词》,1949年11月27日。4 《一九五O年分局工作大事记要》。5 叶剑英《关于广州接收工作和治安、金融、供应等问题的报告》,1949年11月20日。6 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五兵团、广东军区司令部《1950年上半年广东省剿匪总结》。7 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五兵团、广东军区司令部《1950年上半年广东省剿匪总结》。8 《一九五O年分局工作大事记要》。9 《分局会议大事记要》(1949年10月至1950年11月)。10 毛泽东《军委转发华北军区关于纠正军队生产偏向指示电的批语》,1950年4月2日。11 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办公厅编《联合办公会议记录》,洪副司令向分局报告出席中南军区高干会议记录。1950年4月4日。12 叶剑英《给毛主席的综合报告》,1950年5月22日。13 一二二师党委会《西江剿匪工作报告》,1950年3月27日。14 叶剑英《在广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的闭幕词》,1950年5月1日。15 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五兵团、广东军区司令部《1950年上半年广东省剿匪总结》。16 《曾生回忆录》。17 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五兵团、广东军区司令部《8月份剿匪综合报告》,1950年9月5日。18 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950年3月18日。19 毛泽东《转发福建省委关于剿匪和土改报告的批语》,1950年11月22日。20 《关于双十指示前后镇压反革命之情况》,1951年2月5日。21 同上。22 毛泽东《关于对反革命分子判刑问题的电报》,1951年1月22日。2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综合报告》,1951年2月。24 同上。25 毛泽东《中央转发华南分局镇反工作报告的批语》,1951年2月7日。26 叶剑英《有关工作部署和领导群众运动的几个问题》,1951年1月20日。27 毛泽东《给黄炎培的信》,1951年2月17日。28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广东目前镇反运动综合报告》,1951年4月11日。29 叶剑英《在广州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的开幕词》,1951年4月1日。3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广东目前镇反运动综合报告》,1951年4月11日。3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广东目前镇反运动综合报告》,1951年4月11日。32 潘励予《在社会主义大路上》。他在书中称这次公审是在1950年10月10日,是误记,应为1951年3月9日。33 《广州市大力镇压反革命中各方面的反映》,载华南分局社情委员会编《华南社情》第一期,1951年。34 《广州市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各方面的反映》,载华南分局社情委员会编《华南社情》第二期,1951年。35 《刘田夫回忆录》。36 以上各地杀人情况见《华南镇反会议小组讨论会报》,1951年5月27日。37 《南社严重自杀现象》(5日简报第10号),1951年8月15日。38 毛泽东《转发广东军区党委关于派遣工作组检查和帮助镇反工作的指示的批语》,1951年4月3日。39 毛泽东《转发邓小平关于土改、镇反、抗美援朝综合报告的批语》,1951年5月16日。40 毛泽东《镇压反革命必须实行党的群众路线》,1951年5月。41 中共华南分局社会部《南社,华南部队内部不纯情况》,1951年9月14日。42 华南分局第34次常委会会议记录,1951年5月12日。43 华南分局第35次常委会会议记录,1951年5月19日。44 《华南镇反会议小组讨论会报》,1951年5月27日。45 广东省公安厅《镇压反革命彻底程度判定书》。46 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办公厅《联合办公厅会议记录》,分局第60次常委会会议记录。1952年1月2日。
作者: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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