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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简答洪哲胜先生的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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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简答洪哲胜先生的质问   
邋遢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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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简答洪哲胜先生的质问 (675 reads)      时间: 2004-3-03 周三, 下午10:01

作者:邋遢道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简答洪哲胜先生的质问

邋遢道士

针对老道《讨论“台独”问题的几个关键词语释义》,洪哲胜先生似乎不同意,又有一篇《如何界定“中国”与“中国人”?有没有“一个中国”》的会应,提出了几个问题。这些问题再次表现出洪先生以偏概全的习惯思维,不能不再次简单回复。

一、洪哲胜先生问:大清是中国吗?

老道答:是的。不信的话请去翻开世界上任何国家使用的历史教科书查一查就清楚了。不但大清、大明都算中国,连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算中国。洪先生大概会说那都是历史上的中国,就像地理上的中国一样,都不算中国;只有从政治上使用‘中国’这两个字当国名的才算。这样的逻辑正是洪先生以偏概全的逻辑样版:因为中国的涵义是多层次的,洪先生可以方便地选择其中某一层次的意义去否定其整体的存在。这相当于说:某段期间的洪先生在台湾,另一段期间的洪先生在美国,那么除了归化为美籍华人的洪先生才是洪哲胜外,其他的洪先生都不是洪哲胜似的。洪先生接受这样的‘道理’吗?

二、洪先生问:如果灭亡大明的大清可以叫做“中国”,那么二战时万一大日本灭亡中华民国,把中国列为大日本的领土,那么,大日本岂不是也可以叫做“中国”?

老道答:当然可以,如果日本人愿意的话,日人统治下的中国当然可以照称为中国。
这正如蒙古人推翻了宋朝皇权而建立了元朝,汉人推翻了元朝或满人推翻了明朝而建立了另一政权一样,国民党人推翻了清朝而建立了国民政府(改号中华民国);接着共产党人又推翻了国民政府而成立了一个
‘人民政府’(改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他们照样把管治下的‘国家’叫‘中国’。
问题是日本并没把中国完全消灭掉,中国很幸运地继续活存了下来;而且很幸运地国民政府还在台湾地区留存下来,让中国人有一个比较政权优劣或选择的机会。不幸的是‘一国两府’的现象让一些人的思维混乱了,居然制造出一个‘一岸一国’的混淆概念游戏。

三、洪先生问:三国不是三个国家吗?

老道答:按照《三国演义》以及在当时缺乏现代国家概念的特定历史期间的用法,中国历史上的“三国”时期当然有在魏朝名义下的三个诸侯‘国’。说三国时代的三国性质与当今中、美、法这三个“国家”的性质本质相同,的确可以说是‘乱盖’的。(甚至不管‘当时的国际并不时兴国家的“承认”或国家的“正常化”’),

值得表扬的是洪先生尚算诚恳,他还愿意肯定“当今国家的定义是一个拥有人民、领土、政府、主权的政治实体”的普世定义。令人遗憾的是洪先生为了支持台独,他却故意歪曲了这个定义,像分裂“一个中国”那样地分裂‘国家’的定义,片面地将‘政权’这个部分视为‘国家’的‘唯一’甚至是‘全部’的要义,于是才会有“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才算中国人”的狭隘定义。

四、洪先生仍旧继续问说:“中国”与“中国人”的定义为何?

老道答:洪先生所列举的关于“中国人”的不同用法基于不同定义的说法是正确的。可是这却断断不可用
以否定洪先生自己已经肯定的上述‘国家’定义。面对“中国”与“中国人”都是拥有歧义的现实,我们在进行沟通时,尤其是在政治方面的讨论,我们必需坚守“中国”与“中国人”的普世定义。
将中国人界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的最大缺陷是它完全忽视了那世世代代在神州大地上生息繁殖的十三亿人的天赋人权=自我归属为‘中国人’的人权。同时也否定了两岸人民的子子孙孙未来的同一人权。这种SELF IDENTITY 的‘人权’是绝对不随吕秀莲、金素梅、高俊明或洪哲胜诸位的意愿而随便剥夺的。

五、洪先生问:有“一个中国”这样的国家吗?

老道回答:有‘中国’这一个国家,但没有一个名字叫‘一个中国’的国家。呵呵。
除了少数急统派的人之外,“硬要把半个世纪以来以中国为领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以台湾为领土的中华民国合成为一个“中国”的人并不多。同理,硬是要把‘中国’一分为二地分裂为‘两个中国’或‘一边一国’的人也不多。这是一清二楚的。

洪先生说,“1949年以前,中华民国的领土含盖中国地区与台湾地区。1949年主观在它所夺去的中国地区自行建国,于是原先的中华民国被它一分为二。于是,在此后的55年当中,台湾海峡的东边是以台湾为领土的中华民国,西边是以中国为领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边一国,一清二楚。”

老道觉得比较合理的叙述应该是:“1949年以前,中华民国的领土含盖中国地区与台湾地区。1949年中共在中国大陆地区自行建国,于是原先的中华民国政府所统治的地区被它一分为二。于是,在此后的55年当中,台湾海峡的东边是以台湾为领土的中华民国政府管治的地区,西边是以中国人民共和国管的地区治,一边一个政府或政权,中国仍然只是一个中国,一清二楚。”

至于中共政权的存在是否曾经获得“中华民国政府的同意”,“民主化的中华民国愿不愿意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存在”,以及谁叛离谁的问题,这都不是谁能“振振有词地”地随便作主的。因为历史运转的事实是不以某些人的意愿为转移的。台湾是中国的一省,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省,这一事实也绝对不是任由洪先生或邋遢道士的个人意志去改变的。

附录:
洪哲胜:如何界定“中国”与“中国人”?有没有“一个中国”
──回应邋遢道士的《讨论“台独”问题的几个关键词语释义》

洪哲胜

§§大清是中国吗?

有一个国家,叫做“大明”,它的领土通称“中国”。大明这个国家的东北方邻接着另外一个国家叫做“大清”,这个国家的领土通称“满洲”。后来。大清灭亡大明,它的领土就包含中国与满洲,它的国名还是叫做大清。

如果灭亡大明的大清可以叫做“中国”,那么二战时万一大日本灭亡中华民国,把中国列为大日本的领土,那么,大日本岂不是也可以叫做“中国”?

这是一个概念游戏,而是数个绝对制造混淆的概念游戏。

§§三国不是三个国家吗?

说国家的意义随着时代有所变易是合乎史实的。说三国时代的三国的性质与当今“国家”的性质有什么本质的不同,那是乱盖的。

当今“国家”的定义是:一个拥有人民、领土、政府、主权的政治实体。三国时代的那三个国家,每一个都拥有这四个要素。稍有不同的是,当时的国际并不时兴国家的“承认”或国家的“正常化”。明明是有三个实存的国家,有人一定要说当时只有“一个中国”这个“国家”,这只能是强词夺理。

而且,我从《三国演义》里面把它用到“中国”两字的地方全部勾
出,琢磨它的意思,发现:“中国”显然是指一个地区,而非一个
“国家”,而且,这个地区远没有含盖蜀汉与吴国的领土的大部分。

§§“中国”与“中国人”的定义为何?

“中国人”的定义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用法基于不同定义。例如:

◆“中国人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在这里,“中国”是一个叫
 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the state with her name
 "PRC")的简称;“中国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
 (citizens of the state with her name "PRC")。
◆“尽管我归化美国,抛弃中国的国籍,但是我还是‘中国人’。”
 ──在这里,“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中国人” 指的是一般所云的“华人”(a non-PRC-citizen whose
 forefathers originally lived on a piece of land called
 "China")。
◆“中国各地气候不同,坐飞机旅游有时要换庄。”──这里,“中 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the terrirory of PRC), 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家”,因为政治意义的国家── state──没有“气候”;“中国人”是指“居住在中国这块土地 上的居民”(the inhabitant residing on the territory of
 PRC),因为这里关心的不是政治意义的“国家”而是地理意义的
 “国土”。

既然“中国”与“中国人”都是拥有歧义的语词,我们在进行沟通
时,有需要特别给予定义,尤其是在政治方面的讨论。这是为什么我需要给“中国”与“中国人”下定义的原因。我一向采用“中国人”与“华人”的如下定义。

中国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
 华人 ≡ 祖先居住过中国这块大地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

在这样的定义之下,吕秀莲是一个“华人”,金素梅不是华人(她是台湾的原住民),而高俊明则有待他自己认定(他有原住民与汉人的血液)。但是他们都不是中国人,无需遵守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有“一个中国”这样的国家吗?

有人硬要把半个世纪以来以中国为领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以台湾为领土的中华民国合成为一个“中国”,然后以此为前提议事,这有没有道理?

1949年以前,中华民国的领土含盖中国地区与台湾地区。1949年主观在它所夺去的中国地区自行建国,于是原先的中华民国被它一分为二。于是,在气候的55年当中,台湾海峡的东边是以台湾为领土的中华民国,西边是以中国为领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边一国,一清二楚。

如果硬要找砸,人们只能询问:中华民国同不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分离?蒋家无顾现实,拒绝给予承认。民主化的中华民国愿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存在。居然有人还振振有词地宣称,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台湾的中华民国不可分离!明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叛离的一个地方,他们却强词夺理地宣称: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叛离的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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