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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与计算机犯罪有关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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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国与计算机犯罪有关的立法
所跟贴
美国与计算机犯罪有关的立法
--
Anonymous
- (2048 Byte) 2004-2-20 周五, 下午12:59
(261 reads)
非文人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36
经验值: 17496
标题:
谢谢,很有帮助。特别是这几条:
(86 reads)
时间:
2004-2-20 周五, 下午7:32
作者:
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扩大传统意义上的“财产”概念。规定电子信息和计算机技术也属于财产,这样,对盗窃电子信息和计算机技术之类的行为就可以按照盗窃罪等罪名来处理。
(2)毁坏。许多州将“篡改、损害、删除或毁坏计算机程序或文件”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4)侵犯知识产权。这些州将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故意篡改或消除计算机数据、非法拷贝计算机程序或数据等行为都规定为新的犯罪。此种情况下不要求犯罪行为造成实际损害。但也有的州规定,除非此类行为是为了牟利,或者给机主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否则不构成犯罪。
(6)妨碍计算机的合法使用。大约有1/4的州规定,妨碍合法用户对计算机系统功能的全面获取,如降低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是犯罪。
(9)非法占有。有的州将非法占有计算机系统及其内容视为一种独立的犯罪。
作者:
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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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常理推论也本该如此:)否则任何一个民间团体的成员都可以借口内斗霸占集体财产。。。
--
安魂曲
- (167 Byte) 2004-2-20 周五, 下午7:48
(5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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