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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凡取名“XX俱乐部”的机构组织,都跟本属于商业性质,绝对和“非营利公益”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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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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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我和几个大款凑钱搞一个高尔夫俱乐部,那么不管我们是否通过这个俱乐部营利,这个俱乐部都不可能属于“公益”性质的。
既然“俱乐”,摆明了就是一个小圈子自娱自乐的地方,怎么可以因为自己不盈利,就理直气壮地侵犯其他人、其他机构之合法权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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