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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老芦小路罢网所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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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由老芦小路罢网所想到的
所跟贴
也为斑竹分辨几句
--
狼协
- (846 Byte) 2002-3-03 周日, 上午12:55
(264 reads)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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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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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不依规则成何体统?
(248 reads)
时间:
2002-3-03 周日, 上午1:56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的印象老芦走是因为觉得斑竹删贴对他不公,你这里却觉得斑竹偏
袒他。态度都还很激烈。”
芦笛肇事就是因为当值版主按规则办事,芦笛认为没有偏袒他就是不公,
分明是侍宠跋扈惯了,对版主连续三次反问,再以翻脸威胁。
这是你们内部的事,不用多说。俗话说“娇儿不孝,娇狗上灶”。
这种结果是必然的。
“芦笛声明”这么明显的人身攻击都放在外面,对其做点评论“这种满篇
人身攻击的帖子,应当移到全版!”倒要被删。难道连对版主们被称为“那
夥狗男女”不平也犯规?这种称呼已经看见过N次!
““戒严”时期,删贴不必一定要拘泥于坛规”
听着怎么像89年的公告?不依规则成何体统?建议狼协重新学习“宣言”中的
“民主试验田”等文件。
“你怎么知道是非文人删的看好戏的贴?莫非他自己说了?”
当然是他自己说的!要相信群众,不要只相信领导。呵呵!
“不过看主席那贴,明眼人都知道暗讽老芦,但是没有用下流话骂人,也
不违反坛规。但是我见过贴了两次,有灌水嫌疑:)”
第二次上贴是在非文人删了之后一天。这算什么灌水呢?版主声明还贴过两次:)
“第二次还是紧贴着老芦的罢网后的贴子,属于火上浇油。”
说了半天,针对的都是第一贴。不要打马虎眼。况且火都灭了,浇油有什么用?:-B
附:
所跟帖: 斑竹 : (重贴)正版论坛对网战说“不” 2/28/2002 8:39:24 PM
作者: 芦笛 请问 2/28/2002 8:48:16 PM [Click:52]
第一,楼下那<网友间请不要搞阴谋诡计>算不算网战帖?
今日之网战就完全是它对我的无耻诬蔑引发的。
第二、看好戏究竟和你们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你们对他
如此奉命唯谨,他让你们删的帖就立刻删去,甚至包括
我请问斑竹的毫无网战内容的帖子在内,而他一手挑起
战争的恶毒诬蔑帖,尽管我一再抗议,却就是不删。如此
明显地拉偏架,难道是息事宁人?难道不是故意刺激我和
你们翻脸?
最后说明,我那<老马扫荡的是伪民运>与今天和我打架
的安、看二人都毫不相干,他们两人曾在网上公开宣布
自己不是民运人士。如果你们胆敢删了那个帖,只能说明
你们那“海纳百川”的旗帜是欺人之谈。
看好戏先生那篇< 网友间请不要搞阴谋诡计 >不算个人攻击。 -斑竹- [44 bytes] - 2/28/2002 8:56:12 PM (CST) [Click:37]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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