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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有志于“论坛法制建设”的理性网友,咱们来讨论坛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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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有志于“论坛法制建设”的理性网友,咱们来讨论坛规吧   
所跟贴 有志于“论坛法制建设”的理性网友,咱们来讨论坛规吧 -- Anonymous - (4148 Byte) 2002-2-24 周日, 下午8:04 (320 reads)
dok_kn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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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也对版主说几点我的看法: (110 reads)      时间: 2002-2-25 周一, 上午12:3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也对版主说几点我的看法:



1。 我同意老藏狗的说法,很多时候,法律也是有灰色地带,不可能制定

非常具体详尽的条例,用程序自动删剪帖的做法就更不可取(咋听着象伟光

正和FBI监视异己分子间谍通话的做法呢?)。其实,现在订的大框框:不许

用性词语及对网友家人发难,这两条就已保证了这个论坛的繁荣,对应的可

看看原先也红火的“我们”论坛,虽另开一“观察与思考”专供掐架,可把

门的豹先生对与他同观点的爱国爱党口淫犯呵护有加,那地方现已门可罗雀,

生意大不如前,连有的版主都愤而离去。一周内上帖量还不及此坛一天的量。

所以,我认为在原坛规框架下,出现具体删贴问题,再讨论,形成共识,则

将其订为坛规,今后大家共同遵守。法律也是这样不断充实(注意:不是完

善!)的。



2。建议版主以版主A、B、C分别各自轮值,这样使网人们能了解不同版主的个

人好恶及监督其所掌握的删帖标准是否相互差异太过。不要只以“版主”一个名,

搞得好象“政治局一致通过”一样!有版主犯规或删帖不妥,别的版主无必要

也不应与其同坐。这里,A、B、C、只是代号以便轮值时让网上观众区别而已,

对具体谁是A谁是B,则只限于管理层内部知道,没必要公开(若不在乎则另论,

可能也更好,但无碍大局)--如我是版主之一,我就会以自己之网名出现,一人做

事一人当,但我不觉得现在有必要要求全体版主公开身分。



3。 对马某人对王若望的言论,若是对王的政治观点进行攻击,我能容忍,也认为

应在此坛有其地位--不因人死就不能批评其政治观点。我认为楼下陆成马先生的

贴很好。但是!马并非在单纯批王的政治观点,而是用幸灾乐祸酸葡萄心理发贴,

我想任何人都能看出这点,这是让我不能忍受的地方,我想丁及其他网友愤怒的也

是其这种近于下三滥有违中国人通认的道德和情感底线(如果某版主不认为其所为是下三

滥行为则删此贴)言论。

比如:马言:“王。。。死到我的前头”。此话难道不是下三烂!?我跟贴反问:

你爷爷不是也死在你前头了吗?--这并非攻击他家人,而是用此反问提醒他,死到

他前头的是正常的,不幸的,没有可幸灾乐祸之处。此人还言:“忍了8年,今天才。。。。。”

更是无耻表白(我看无耻=下三滥,若说某人或其言论观点无耻可以允许,则下三滥

没有更坏的攻击到哪里,不过是文学高雅词语和社会大众通俗口语之别)。在网上下三滥

言论不单是用性词语或骂网人家人来表现的。“下三滥”这个词本身也并不比“汉

奸”“无耻之徒””“下流:“流氓”等词更坏或不道德到哪儿去,要看的是其所特定

标签的人或言论是否确实如其内涵所相符。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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