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从马悲鸣纠缠死人,拒绝提供捐款证明说起 |
 |
所跟贴 |
从马悲鸣纠缠死人,拒绝提供捐款证明说起 -- Anonymous - (1914 Byte) 2002-2-21 周四, 上午5:10 (344 reads) |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
|
|
作者: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揭露骗子的举证之则应在揭露之人,而非被揭之人。
如你说论坛是你出钱办的,版主们全都拿你的工资,版主们自然会说你是在骗人,为了证明你在骗人,斑竹需要说明论坛是谁办的,他们的工资谁开,如斑竹觉得没有必要,不理会就是。 不应要求你给出证据。受置疑人可免自证其罪。
如你说你是美国总统,我要说你骗人,我就要说出谁是美国总统,历任是谁。而不能说,你是假的,请证明你是真的。
曹长青证明吴征就是这个道理。
请三思。
作者:RE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不对 -- 看好戏 - (498 Byte) 2002-2-21 周四, 上午6:20 (115 reads)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