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人权不能因为「双规」而有双重标准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人权不能因为「双规」而有双重标准
所跟贴
人权不能因为「双规」而有双重标准
--
马悲鸣
- (3888 Byte) 2002-2-12 周二, 下午11:27
(622 reads)
高寒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你最好不要揪住“不搭腔者”不放,遇罗克注定“答不起”你的腔了,这哪算什么豪杰?
(171 reads)
时间:
2002-2-13 周三, 下午2:20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最好不要揪住“不搭腔者”不放,遇罗克注定“答不起”你的腔了,这哪算什么豪杰?
你最好不要揪住“不搭腔者”不放,遇罗克注定“答不起”你的腔了,你却乐此不疲地数落
他,这哪算什么豪杰?
你的文章多是进一步退两步,有点新意,有点闪光的思想,都被你那“退两步”给掩埋了。
就用你答安魂曲时说的道理“被「双规」者的人权无人关注,所以我来关注”,那么遇罗克
当时关注“黑五类’的人权也没错,因为“走资派”的人权还有“敬爱的总理”关注呢,而
“黑五类”的人权,谁来管?就是造反派,也是敢做不敢说。用理论来论证“阶级敌人”的
人权,遇罗克是中国第一人。他在中国人权史上的光辉,恐怕是你写一万篇杂论也抹不掉其
一丝一毫的。何况,从一定意义上说,当时“黑五类”的人权是有无的问题,而“走资派”
的人权是多少的问题;“黑五类”是数十年如一日的受苦,而“走资派”则是“体念生活”
般的受苦,二者岂能同日而语?更何况,“走资派”也是在被划为“黑五类”时才受苦。因
此,从这种意义上,他们所受的小苦也是“黑五类”所受之大苦的一部分,你岂有只为其中
一部分叫屈之理?难道“走资派”属“高等黑五类”、或“贵族黑五类”不成?
中共政权至今不认遇罗克是烈士而只树张志新为烈士,这不是遇罗克的耻辱而是中共政权的
耻辱。我真诚地希望你今后不要再嘲弄遇罗克了,让冤死者安息吧!我记得你曾经连遇罗克
的似死如归都嘲笑过,这太过分了。如果你不听劝告,网上自会有人站出来为“不搭腔者”
或“答不起腔者”打抱不平的。
不过,不管怎么说,我赞成你的抨击“双规”的论点和抨击“双规”的勇气。
此外,“而西方的民主社会正是建立在平等【权力】的基础之上。不管好人坏人,法律面前
一律平等。”一句中的“权力”一词,应属“权利”之误。
***********************
另,附上我那与你切磋修辞的更正版,我那前版,也是一字之误,意思全反:
“笔误”说成立,但笔误纠正了,在修辞上还是有点问题
马悲鸣先生知错即改,很好,何况确系笔(键)误。
“无疑不是冤案”原是“无一不是冤案”的笔误,这同音字词的笔误,是用拼音输入法
时常常发生的、确属难免。
不过,笔误是纠正了,但在意思上却似乎还有点问题。因为“无一不”是当“每一”
讲,既燃是已经精确到“每一个” 了,又何来“几乎”可言?
“几乎”、“似乎”讲的是模糊;“无一不”、“每一”则讲的是精确,用“模糊”来修
饰“精确”,不也有点“意思满拧”的吗?
试比较以下几个句子:
一、“中共搞的内部整肃【几乎无一不】是冤案。”
二、“中共搞的内部整肃【几乎全都】是冤案。”
三、“【调查结果显示】,中共搞的【那次】内部整肃【无一不】是冤案”
第一句,用模糊修饰精确;
第二句,用模糊修饰模糊;
第三句,因有具体的(时空)条件限制,故无需模糊,可直接表达精确。
如果我作为作者,我会力求避免第一类句子;如果我作为编辑,遇到第一类句子时,我
会动笔修改或建议作者修改为第二类或第三类(视全文具体意思而定)句子。
当然,“全都”、“全部”,有时也可以与“无一不”、“每一个”互换,但却不是在任
何情况下都能互换。因为只有当“全都”、“全部”表示精确(100%)的意思时,这
种互换才是同义的,相反,当“全都”、“全部”表示模糊(即含“四舍五入”、余者
不计、零头不算、以主要部分为准,……等含义)的意思时,这种互换就会出现修辞上
的语义不清或语义含混之类毛病。可见,“全都”、“全部”≠ “无一不”、“每一
个”,
因为前者既可以表示精确也可以表示模糊;而后者则只可以表示精确,因它在确定的单
位意义内已不可能再分下去了。同理,当用“几乎”、“似乎”搭配修饰“全部”、
“全都”时,此刻的“全部”、“全都”就统统属模糊意而非精确意,所以,在这种情
况下(如马文中的语境),则是不能用“无一不”、“每一”之类的词去替换的。
以上,也仅供马悲鸣先生参考。同时,我也得谢谢马悲鸣先生的及时回应。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50819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