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讨论我国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粮食减产与人口损失的关系,根据德斐(delphi)先生的计量考察,我国在1957年~1981年间的人口统计数据,不论是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还是外国学者如 J. Banister 所做的推算,都是不正确的,这是因为数据的本身缺乏起码的协调性和相合性。本文的目的是尝试在陈文的基础上,采用两种可以互相对照的计算方法来估计“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因灾减产的粮食数量。第一种方法是基于国家计委农经司和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在1994年提出的用来解释和预测全国粮食产量的一个回归模型,据此得出在化肥施用量、受灾面积、农机总动力和粮食收购平价诸因素共同作用下、三年因灾减产的粮食总量为1349亿公斤,是陈文的1.52倍,并占三年实际减产(以1958年为基准)1390亿公斤的97%。第二种方法来源自任兵雪和高培琦在一篇论文中提到的灾害发生率与单位面积减产量间的关系,据此得出三年因灾减产1359亿公斤,与第一种方法的结果十分接近。根据这两个结果并折算其他因素,本文得出有关“三年自然灾害”中“九分天灾、一分人祸”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