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随便网友既然已经承认了“造谣”重罪,就不再具有当法官的资格,建议随便辞职,否则是奸坛的耻辱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随便网友既然已经承认了“造谣”重罪,就不再具有当法官的资格,建议随便辞职,否则是奸坛的耻辱   
所跟贴 随便网友既然已经承认了“造谣”重罪,就不再具有当法官的资格,建议随便辞职,否则是奸坛的耻辱 -- Anonymous - (168 Byte) 2003-12-07 周日, 上午5:35 (188 reads)
blackwhite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随便网友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是天下法官的光辉榜样。 (43 reads)      时间: 2003-12-07 周日, 上午9:48

(内容为空)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98292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