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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邑水寒网友,咱们开启新楼盘接着聊“偷和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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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邑水寒网友,咱们开启新楼盘接着聊“偷和抢”。   
所跟贴 回复 -- 邑水寒 - (388 Byte) 2019-9-11 周三, 上午10:37 (1584 reads)
HuskyNA






加入时间: 2017/01/16
文章: 1242

经验值: 38056


文章标题: 好了,版主说话了。那就以此帖结束这次讨论吧。 (1579 reads)      时间: 2019-9-11 周三, 上午11:46

作者:HuskyNA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定价不合理你可以不买啊!你也可以抗议,骂娘啊!因为买不起,于是就偷,到任何一个法庭,都会被判有罪的。 ]
你的标准是这个,你不能用你的标准来要求我.我就是要钻法律漏洞,因为我从来不认为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认为法律是为社会服务的,不能阻碍人类进步.我也不会担心你会告我,因为就算我告诉你我所有真实信息包括使用盗版软件的所有真实信息,你也不可能控告成功,因为你对有关盗版软件的法律没有研究.]

这怎么成了我个人的标准?这是任何一个文明社会对任何一个成员的最起码的要求,对吧?你还在担心进监狱啊?真是笑死人了!你不会是写保证书写怕了吧?

[另外,我在明确说一下,"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不是不可改变的",我只是认可存在的合理性,但不代表这就是好的对的不可改变的,需要通过不同的合理性存在来改变这些存在,而人类发展史也一直这样.还有我说的小小的不严谨,指的是"存在"这个词汇的定义,这是我的定义,你也没有提出质疑,只是因为我认为会有争议,所以提前说明一下.请你不要耍嘴皮子.]

说了这么多,还是没说清。还是我来帮你理一理吧:你是存在论的支持和拥护者。存在是合理,还是会改变,要看它的普遍性和存在的基础。至于什么是普遍性,什么是存在的基础?这些都由你来定(没什么硬性指标),对吧?恕我好奇,专利制度算不算有普遍性,有存在的基础啊?

作者:HuskyNA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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