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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合并”、“兼并”、“统一”、“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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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合并”、“兼并”、“统一”、“再统一”
洪哲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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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辨析“合并”、“兼并”、“统一”、“再统一”
(254 reads)
时间:
2003-11-30 周日, 下午7:08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合并”、“兼并”、“统一”、“再统一”
洪哲胜
台湾东方出版社的《辞汇》〔革新版第11刷第1155页〕
【统一】总合为一。
香港商务印书局的《现代汉语词典》〔港一版第1931页〕
【统一】①部分形成整体;分歧归于一致。
可见,“统一”是指把几个现在分开着的事物“合并”成为一个整体
的事物。它不管这些被“合并”的事物原来是否曾经属于一个整体。
准此,秦始皇把六国“合并”,算是“统一”,而且是第一次的“统
一”,因为是依凭军队的“合并”,因而也名正言顺地可以被称为
“兼并”。万一美国与中国也“合并”起来,则这也是“统一”。如
果这个“合并”是王希哲用核武搞出的,那它也可以称为“兼并”
了。
台湾有些人成立“51俱乐部”,主张台湾与美国“统一”。他们并没
有用词不当啊!
那么,一个从某个整体分裂出去的部份与原先的“整体”“再合并”
是,当然也可以叫做“统一”。兼作“再统一”或许更能点出原先出
于同一个整体吧。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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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邋遢道士
- (836 Byte) 2003-11-30 周日, 下午7:44
(9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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