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威茨曼科学研究院(The Weizmann Institute)的数学教授阿斯坦因(Z . Artstein)在谈到“数学思维”问题时说:“没那回事!”(There is no such thing.)他并详细分析比较了数学家的思维与其他行业的人的思维,说,思维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都是对于问题通过分析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只不过人面临的问题有两类,一类问题是“老问题”,即个人曾经遇到过,或者是虽然没有遇到过,但有他人的经验可资借鉴,个人因此可以通过比较自己的或他人的经验来解决问题;另一类问题是“新问题”,即个人从没遇到过,也没有他人的经验可资借鉴,个人只能靠自己创造办法来解决问题。
没有形式,等于没有规则可循,才会有后来的辩证法运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而解决的办法就是后来列宁提出的所谓的“辩证法的核心”:具体内容具体分析。这个说法其实自亚里斯多德在研究法律时就提出过,通用的英文译法是其成语“circumstances alter cases”。但这样的做法不仅一般人难以掌握不说,实际上使得辩证法的运用极易滑到诡辩法去,----两者本来就有着历史的渊源(本系列第一帖就讨论过),其中的混淆连歌德都头痛,遑论普通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