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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人民币国际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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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可贴(更新贴) -- 沙弥 - (956 Byte) 2015-5-15 周五, 上午7:26 (274 reads) |
yellice
加入时间: 2012/04/16 文章: 50
经验值: 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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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ellice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1. 政府补贴表现为出口退税。
A:首先出口退税指的是退增值税(VAT,Value added tax),此乃国际惯例。世界上的国家分两类,征收增值税的国家和征消费税(Sales tax)的国家,前者包括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欧盟,中国等,后者包括美日。
两种税都是由最终消费者承担,不同的是,增值税在最终消费前,已经由增值链条上的一系列厂家代收了,如果最终产品出口,则增值税就无法收缴,产业链上的企业税负就会大大加重负担;而消费税则没有这个问题,我对美国比较了解,美国一系列增值链条上的企业互相之间销售都不用交消费税(只要购买企业有resale certificate),除非购买企业是自用,则要交sales tax。出口的话,海外买家就可以享受不含税的产品和服务。
因此,为与采用sales tax的国家竞争(这个理由是我猜测的)VAT的国家都有各种形式的退税,包括欧盟。其中法国是如果企业出口,则其为出口采购的物品全部免增值税。英国也差不多,采用专业出口公司实行免税购进方式。
所以说,中国政府给出口企业退增值税,只是帮助企业减轻了本来负担巨大的国内增值税(17%),以使中企能与其他国家的企业凭实力竞争,而不是政府补贴。政府的补贴只会给国企,民企想拿,简直比登天还难,当然极少部分官商一体的除外。
为简单起见,假设A(原料厂)将原料以100元卖给B(生产厂),B生产后直接以200元(含增值税)卖给消费者C,增值税最终由消费者C承担,厂家B只要支付增值部分的税(销项增值税- 进项增值税),假设VAT是10%,所以B为原料支付的实际金额是100x(1+10%)=110元,这个10元是B的进项税。
这个10元也是A的销项税,如果A是挖矿所得原料,则没有进项税可以抵扣,则A需要把这10元交给税局.
消费者C支付了200元,其中货款是181.8元(200/(1+10%)=181.8),18.2元是增值税。这个18.2元就是B的销项税,所以B要把从C处收到的18.2元中的8.2元交给税局(销项18.2-进项10)。
最终,A代交10元VAT;
B代交8.2元VAT;
C交18.2元VAT,最终的VAT全部落在消费者C身上。
如果最后的消费者C在海外,没法收增值税,则B生产厂已交的10元VAT就成了额外负担。
作者:yellice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yellice于2015-5-15 周五, 下午12:32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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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补贴 -- 沙弥 - (347 Byte) 2015-5-15 周五, 下午12:29 (24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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