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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请问老百姓如何能明白和适应“违法乱纪的统治者”的法令呢?45抗命是对的,为何64就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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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请问老百姓如何能明白和适应“违法乱纪的统治者”的法令呢?45抗命是对的,为何64就不对?
所跟贴
这是刘少奇作报告的原话,不是自我保护时的原话.
--
马悲鸣
- (0 Byte) 2014-7-04 周五, 上午5:56
(175 reads)
陈皮
[
个人文集
]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7/12/01
文章: 3235
经验值: 118330
标题:
no,是被批斗时说的原话,有资料链接:
(197 reads)
时间:
2014-7-04 周五, 上午7:08
作者:
陈皮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http://www.people.com.cn/GB/historic/0805/4522.html
你们今后怎么办?建议你们把战场扩大,转移到天安门,开一百万人大会,声讨刘邓陶”。在批斗会上,造反派蓄意对刘少奇等进行人身摧残”,批斗会结束后,刘少奇被押回办公室,他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抗议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
谁罢免了我国家主席?要审判,也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8月7日,刘少奇给毛泽东写信,严正抗议给他扣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帽子,书面向毛泽东提出辞呈,并向毛泽东写明:“我已失去自由。”
===================
另外关于“刑事法”,文革前是有的,只是被称之为“治安处罚条例”,其实就是刑事法。
作者:
陈皮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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