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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另一种道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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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另一种道德? (1)   
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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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另一种道德? (1) (1590 reads)      时间: 2014-7-03 周四, 上午2:10

作者:河边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另一种道德? (1)

我前面发过两个帖子谈中国的“道德滑坡”,希图引起关于道德标准的讨论。沙弥提出了一些对于中国传统道德的看法,其他人似乎对此没啥兴趣。恰好收到朋友转发来的关于罗瑛和白方礼的故事,触动我更多思考这个问题,于是转贴在下面,希望看到这里的朋友们的看法。谢谢诸位的参与!我在转入对于罗瑛和白方礼现象的讨论前,先介绍一下我为什么要讨论道德标准问题。

中国传统文化里政治哲学很落后,虽然有古代各家传下来的各种政治思想,但是从未成为系统,而且缺乏深度,合在一起恐怕还不抵柏拉图对话里留下来的《治国篇》,更无须说比不上柏拉图的《理想国》了。到了近现代,这个差距更大了。古代政治哲学的落后在我看来根子还在道德哲学的落后,因为政治哲学其实是道德哲学的分支,没有发达的道德哲学当然不可能有发达的政治理论。在此逻辑内,不难理解西方文化是道德哲学发达的文化。

可是传统中国却又是一向奉行“德治”(儒家思想就是围着“德”字打转),自诩为“礼仪之邦”;难道从来不乏道德说教的“五千年文明古国”却会没有发达的道德哲学?我以为正是因为缺乏道德哲学才容易实行道德说教,又正是因为依靠缺乏有力的道德哲学论证的道德说教,才有可能实行“德治”。换言之,道德行为和道德说教是两码事;道德哲学和道德治国更是两码事。贪污腐败多了,于是提倡“八荣八辱”来治理它当然是背离现代政治的原则,但根子还在道德哲学不发达,分不清道德说教和道德行为,以为接受一种道德说教后就会产生相应的道德行为。我还认为,道德哲学的薄弱恐怕也正是法治难以建立的原因之一。(但是,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中国文化中道德哲学不发达?这个问题我且留待以后另文讨论。)

西方道德哲学自启蒙运动以来,逐渐陷入危机。什么危机?道德标准逐渐瓦解的危机。

柏拉图代表的希腊理性所发展出的道德哲学的基础是对于自然的“真”的理解,“真”才是至高的,“真”等于“美”,“美”即“善”,道德所追求的“善”必须是建立在“真”的基础上,所以没有经过验真的生活是没有意义的。希腊哲学排斥希伯来的一神教,后者认为“真”即上帝,道德的标准在神的手里,所以后者也不卖前者的帐。可是,两个不同的文化阴差阳错地竟然在什么都不懂的野蛮人那里合流了,经过千年的发酵不仅产生了新的欧洲人,并且由他们发展了宗教哲学,形成了宗教改革后的新教伦理的基础。约翰洛克的《政府论》(1690年)、戴维休谟的《人性论》(1739年)、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1770年代)------这些总结和影响了英国和欧洲的早期工业革命的思想都离不开新教伦理的一些基本原则。道德哲学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其实从逻辑上并不难理解:既然政治是关于社会秩序的设计的理论,道德伦理作为规范人的行为的价值观当然是政治理论的源头了。

上述伦理政治思想的产生所对应的是1689年的英国确立新教地位的光荣革命,经济上则个人平均产出从1650年的约$1000(此数值和250年前的英国即1400年时相同!)增长到1800年的$2000,超出法国一倍。(1800年是法国大革命刚结束的一年,美国则已经正式独立于英国了17年。)

进入19世纪后,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得到了飞速发展,以美国于1901年个人产出首次超过英国($4464/$4450;而1801年仅为$1321/$2102。以上均据Project Data)标志着资本主义世界的中心向北美转移。这种转移后面的文化背景是基督教(不仅仅是新教)伦理所鼓励的、混合以对于基督教批判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是一个上百年的过程。其中最主要的事件有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1789年)、约翰密尔的《论自由》(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1859年)、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1847年)。这些思想深刻影响了20世纪以后世界全球化的进程。其中很有意思的一点是:新教占统治地位的英国所确立的贵族掌权的两权分立的代议制将法治牢牢地扎根于英伦;而要求人人自由平等的《人权宣言》则产生在天主教的法国;美国则是继承了英国的分权制衡思想,确立三权分立,又把法国人对于个人自由平等的追求确立为人的“天然权利” 于1791年将《权利法案》写入宪法。其结果是马克思主义尽管是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订制的(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首先只能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行),但是第一个结出果实的地方竟然是远不如英美法发达的践行东正教的俄国。但是,《物种起源》却深刻地影响了欧美,虽然不足以完全动摇基督教信仰,但是种子却已经种下了。

经过20世纪和21世纪初的十年的100多年的飞速发展的科技革命,由欧美推动的世界现代化在逐渐形成世界文明(即所谓的“全球化”),它的秩序的建立必然需要一个基本的普适价值观,即道德哲学。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这个普适价值观的依据不再可能是上帝的权威。如此一来,就有一个问题:道德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我们提不出一个标准,那就意味着没有普适价值,也意味着谈不上会存在一个全人类的文明。因为一个全人类的文明不管其中有多少不同的文化,但是关于规范人和人的关系的社会秩序所基于的原则都是一样的。一旦没有这个原则,那就只能建立基于不同价值原则(或道德观)所设计的社会秩序,换言之,人人自由平等在有些地方是社会的价值观/道德观,有的地方则不是。那样一来,文明就有不同,文明的冲突就是永远存在的合理现象。但是,如果上帝不在了,谁能替代上帝的权威?

上面的开场话说得太长了点,希望能帮助理解讨论道德标准的重要性。现在来看罗瑛-白方礼现象。我将诸网友的反应概括如下:

老希:本来是很简单的合理赔偿案,结果因为当事众人的愚昧弄得乱七八糟。
老礁:即使是真事,在大陆现在的恶劣道德环境下也无典型意义,更谈不上挽救道德。另外还认为,白方礼现象是大陆教育投入不足问题的彰显。
格老:完全是鼓励民众对于不合理现象麻木不仁。应当做的是教育民众看管好自己的利益(钱包)。
Captain:编造理想化的故事来灌输心灵鸡汤。
王泓:以宣扬道德来宣扬愚昧,不把自己当人来照顾好本身就是不道德。
老加:中宣部的编造,造成上有圣人治国,下有“圣民”支持的表象。同时显示东西方价值取向不同。河边道德高尚,所以喜欢这类文章。

我先从老加最后一句话说起:老加你判断错了。我从来不喜欢这类文章,更谈不上道德高尚。早就劝你不要搞道德判断,而且你的判断自相矛盾。一面批判中宣部,又说罗-白现象反映了东西方不同价值观,然后又说我喜欢这类文章,因为河某人道德高尚。这一来,岂不是中宣部道德也高尚了?这回你该服气了吧。

但是,不喜欢这类文章是一回事,要把事情说清楚则是另一回事。简单宣布故事是编的,或是当事人愚昧,或是认为无用处等等,还是不能服人。毕竟大陆有那么多人欣赏这类行为。况且,西方不是也有圣女特雷莎吗?为什么没人说特雷莎贡献自己的一生在印度救助穷人是愚昧呐?再者,罗-白两人都是出于自己的选择,是自愿。如果我们奉行同样的普适价值,相信个人自由的价值,我们就不能用愚昧来指责他们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何况他们并没有对他人的自由造成妨害不是?再说,中国过去不也出过武训这样的人吗?一个人愿意牺牲自己来成全别人究竟错在哪里?也许你会说,个人的价值最为重要,罗-白现象是在否定个人价值。如果这样的话,问题就成了:凭什么说个人的价值最重要?要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无法避免关于道德的标准-----或者价值观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

(待续)

作者:河边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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