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跪求老希改革论坛。请若迷上任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跪求老希改革论坛。请若迷上任
所跟贴
谢老加,我提议时比较情绪化,容我再想想。
--
若迷
- (113 Byte) 2014-5-10 周六, 下午4:36
(144 reads)
潜水多年
加入时间: 2010/04/21
文章: 255
经验值: 10849
标题:
改名不是要老芦放弃他的博客,而是给他回家散心娱乐的Party场所。具体操作如下:
(144 reads)
时间:
2014-5-11 周日, 上午1:10
作者:
潜水多年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建议改名为《驴鸣镇 - 芦笛之友自治区》。
同时,必须更新注册程序:申请人必须同意自愿遵守《芦笛之友守则》若干条,违者甘愿受罚,以致被驱逐出境。
芦笛当年不同意网名中含“芦笛”二字,那是因为:
1) 他希望能减轻负担,不必把此坛成为他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或义务;
2 他讨厌个人崇拜。
《驴鸣镇 - 芦笛之友自治区》并非与上述两条相悖:
1)芦笛之友对芦笛本人没有责任或义务的要求。芦文主要发在他的博客,这里同样可以读到。此坛他想来就来,不想就不来。想发言就说,只看不说也自便;
2)《芦笛之友》的名称与个人崇拜是不相干的。芦笛之友也会对芦文质疑啊。我也发文反对过老芦,但这不影响我和老芦的友谊。
如果老芦认为谁(加人)是芦卫兵,他可以发言反对。但加人也有言论自由,且并不违法芦笛之友的坛规(尽管这在《芦笛自治区》曾经可能是违规的。所以这也是改名的另一好处,老芦没理由再为此生气了)。
BTW,我虽不喜欢读陈大夫的文章,但我相信陈大夫是芦笛之友。陈大夫在争辩中提及芦夫人应属违反《芦笛之友守则》的行为,可予以警告。陈大夫应为此道歉,并尽可能减少类似违规言论,就可以既往不咎。这样才能使此坛更加理性,宽容,和谐,兴旺。
作者:
潜水多年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可以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101884 seconds ] :: [ 24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