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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是被王友琴所在的高一(3)班打死的。王友琴就在现场而不救,至今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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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是被王友琴所在的高一(3)班打死的。王友琴就在现场而不救,至今不道歉
所跟贴
校长是被王友琴所在的高一(3)班打死的。王友琴就在现场而不救,至今不道歉
--
马悲鸣
- (4251 Byte) 2014-1-16 周四, 上午4:03
(1107 reads)
huli
加入时间: 2010/12/13
文章: 49
经验值: 1924
标题:
一点不同意见
(437 reads)
时间:
2014-1-16 周四, 下午7:28
作者:
huli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读毕马先生帖子《校长是被王友琴所在的高一(3)班打死的。王友琴就在现场而不救,至今不道歉》,颇有感触。
文革那年是马年,我属马,当时12周岁,属于少不更事、懵懵懂懂的年纪。看到学生打老师,只知道老师是坏人,不知道坏在哪里。我想,比我大几岁的孩子,多数也对文革缺乏深刻了解。别说孩子,就是那些老江湖,提着脑袋跟老毛打仗的老革命,理解文革的也没有几个。说穿了,老毛本人对文革怎么搞,也只是打算摸着石头过河。
学生打老师,是在文革背景下的一个罪恶。亲自动手打人的人,哪怕是受人指使,被人蛊惑,也都应当道歉。原因在于打人不但违法,也违背了做人的基本道德。那些鼓动打老师的学生领袖,就算没有动手,也应该道歉。
那些参与了运动但没有打人的是否该道歉,问题就比较复杂。一种观点,浩瀚洪流导致洪灾,每一滴水都有贡献,每一个水分子,被裹挟进来的石块泥沙、枯枝败叶都有责任。另一种观点,直接因果关系的才有责任问题。我赞同后者。
在文革的狂潮中,具体到打老师这件事上,责任应该局限在打手和指使者的范围内,至多扩展到推搡之类身体接触者。那些顺应形势,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揭批老师的修正主义言行,采用写大字报,上台批判等行动的,只要没有捏造事实、无限上纲、人格侮辱等恶行,都不应对老师挨打负责。而那些只是袖手旁观,或者跟着喊口号、凑热闹的,就更没有什么责任了。
责任分为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法律责任比较清楚,道义责任比较复杂。道义责任与太多因素有关,泛泛而谈,每一个人都负有很多道义责任,要说文革时期的芸芸众生都有某种道义责任,也不是说不通,但责任范围太宽泛,实际上就是大家免责。
马先生指责王友琴不道歉,原因就是她在现场没有出手相救。首先,她在现场的唯一证据就是全班同学花名册上有其名,不能不说这个证据实际上等于无证据。其次,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女子,从革命年代精神错乱的亢奋人群中拯救一个人,其难度比赵云从乱军中夺回阿斗的难度不知要大多少,赵云尚有张飞等人相助。文革年代,就是赵云张飞再世,这些封建余孽也丝毫撼不动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威力,何况一个弱女生?
据我所知,王友琴是较早撰文记叙包括卞仲耘在内的文革受难者的研究人员,在文革研究领域自成一家。如今的人注重现实,沉溺于衣马轻肥的舒适享受,而王却自带干粮搞文革研究,费力不讨好,应该得到人们的敬重。
现今中国有一种现象,谈到别人的责任,喜欢集中,谈到自己的责任,喜欢分散。某党是这方面的太极高手。几十年如一日给中国人带来灾难,在世界上造成祸害,从来没有谁出来道歉。责任人人有份,爱谁谁。
与其对他人高标准严要求,不如自我回忆一下,自己在文革期间是否有过,是不是该给谁道个歉。如果大家都有自知之明,能够客观评价自己和他人,下一次文革或许可以避免。
作者:
huli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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