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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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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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所谓发假誓,作伪证,不是你的独家定义,而是有严格法律界定的。那就是perjury,把英文维基百科的定义拷贝在此:
Perjury, also known as forswearing, is the willful act of swearing a false oath or of falsifying an affirmation to tell the truth, whether spoken or in writing, concerning matters material to an official proceeding.
怕你不懂英文,翻译成中文:
伪证,也称为发假誓,是在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履行一种官方程序时,自愿地作出虚假的誓词,或是虚假地证实自己说的是真话。
你的入籍宣誓,乃是标准的official proceeding,在履行这个程序时,你作出了虚假的誓言,违心发誓你忠于大英女王及其后代。如果这不叫发假誓,作伪证,那天底下也就没有这回事了。连板上钉钉的事你都敢抵赖,这就是你的逻辑。
所以,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你是发假誓,作伪证,而当年那些无数被迫宣称忠于中共的人根本不是,第一,那不是他们willful的行为,是被逼迫作出的。第二,那不是正式的official proceeding,后面这条也非常重要。因为“伪证”并不与“撒谎”等价。克林顿在召开记者招待会上宣称他与莱温斯基没有性关系。这是撒谎,但并非伪证,因为这话并不是他在法庭上宣誓说真话,受了誓言约束后讲的,因此共和党人尤其是那独立检察官Starr不能因此指控他犯了伪证罪,但当参议院调查此事时,他就再不敢抵赖了,而是和盘托出,因为若被人亮出证据来揭穿他就得因伪证罪受罚,很可能坐牢。这就是为何法庭都要让证人发誓,而且法官还要时时提醒他仍在誓言约束之下。白让你在加拿大过了这么多年,连最起码的法律知识都没有,还要弄个独家定义出来腾笑天下!
所以,你和李教主都发了假誓,因为你们willfully地在an official proceeding中以书面方式作出了虚假的誓言,明明不忠于共产主义事业或是大英女王,还要作出那誓言,使用欺骗手段,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得了便宜还卖乖,来网上痛说革命家史,诽谤加拿大是北韩那种独裁国家,却没想到你卖弄了半天风骨气节,只暴露了自己是个伪证犯,笑死人了。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13-8-06 周二, 上午3:04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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