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我对老马“左右互搏”案的看法。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我对老马“左右互搏”案的看法。
所跟贴
我对老马“左右互搏”案的看法。
--
非文人
- (659 Byte) 2013-3-08 周五, 上午2:54
(811 reads)
若迷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警告次数: 1
性别:
加入时间: 2008/05/16
文章: 3610
经验值: 164705
标题:
若老郑真的如您所说将老马的左右互博上纲上线到“社会公德,损害媒体社会之公信力",咱不认同。但您的后面两段似乎说服力不够强
(160 reads)
时间:
2013-3-08 周五, 下午4:51
作者:
若迷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马的左右互博谈不上这么个高度“社会公德,损害媒体社会之公信力",因为老马算个老几啊,连个媒体人都远远算不上,他脑袋是方的还是圆的都木有人知道,能有那么几个网人知道他的网络存在就不错了,那还仅仅是个网名,哪里来的什么“媒体社会”哦。老郑也太夸张了,这完全是由于他的阶级觉悟太高太高了,也太上纲上线了吧。
老马左右互博被揭发出来其实只能影响他自己一个人,败坏的只能是他一个人的名誉,如果他在此之前真有什么名誉的话。
不过俺也不同意您的后面两段。因为文化史上的诸多名人例如莎士比亚、托尔斯泰、曹雪芹等等,他们都在著作中反映过跟多角色在不同时间段里的思想感情的剧烈冲突,但作者绝不会用另外一个笔名去反驳用前一个笔名所描写的人物的某些认识。
再做一个夸张点的比喻,比如您不会用“文人”这么个网名在这里反驳“非文人”的观点吧,对么?对不起,这比喻有点不尊重您了,先道个歉。
作者:
若迷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我当然不会去练左右互博神功了。
--
非文人
- (74 Byte) 2013-3-09 周六, 上午3:09
(146 reads)
和老非的想法相似。
--
豆腐
- (0 Byte) 2013-3-11 周一, 上午1:00
(100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可以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51377 seconds ] :: [ 28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