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陆文禾其实在与我的私人通信里已经承认了。我过去一直为他保护隐私,没有说出来。但马悲鸣贴出我给他和马的私人通信,已经彻底解除了我的道义责任。而且,公布这真相绝对符合陆先生对我的教导:“One point of falsehood would make the whole argument powerless.”的求真精神,我深信陆先生也会同意这么作。
陆先生告诉我:
“Can you not mention MBM's writing in name of He Wen? He got my
authorization afterwards. ”
这就是说,他的授权是事后追加的!任何一个智力正常者都能想出来,那是《民主中国》去信询问,马回信解释越描越黑,引出了郑义那篇文章,马这才想到去请陆文禾作伪证,于是陆便授权给他。整个事件的真相就是如此。这可是马陆两人一致的供词,并不含有“one point of falsehood”, 更不可能是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地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