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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为了您的安全,请穿上防弹服去逛美国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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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了您的安全,请穿上防弹服去逛美国商场   
所跟贴 有两个疑问 -- 妖刀 - (227 Byte) 2012-12-23 周日, 下午8:01 (336 reads)
kingsmill




性别: 性别:男

加入时间: 2011/10/16
文章: 253

经验值: 8523


文章标题: 我的看法 (303 reads)      时间: 2012-12-23 周日, 下午11:00

作者:kingsmill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第一个问题:区区一个店员是不敢随便看你不爽的,因为有经理啊。。。如果他随便慢待你会被投诉的。而经理要为营业额负责,由常理而言对于顾客他是不愿得罪的。另外,警察就算来了也不是随便taser人的,除非像这位女士这样不按警察说的做。假设该店内店员经理都是能够思维的常人,那他们是不会随便驱赶顾客的。而且以美国目前的Asian数量,“苹果店存在针对Asian的种族歧视,所以驱赶亚裔顾客”?Come on! that does not sound reasonable!

至于种族歧视问题,美国在民权运动时期已经很大程度限制了商店旅馆等按皮肤颜色挑选客人的权利,但是商店方面还有无数正当理由限制某个客人进入。乱赶人有代价,可能是对自己品牌名誉的损害,但不违法。要证实他是种族歧视,你需要证明该商店对顾客进行了racial profiling,就视频中这位女士的情况,商店完全可以因为她影响其他顾客购物而把她拒之门外。

谁也没说商店要对所有人开放,不信,假设一帮乞丐想进Nieman Marcus取暖,你看保安答应不答应。。。就算是黑乞丐也没用。

第二个问题:Taser这种非致命武器的可能滥用问题确有争议,但第一:为便于执法考虑,警察在面对威胁时的行为一般是presumed to be reasonable的,也就是说,警察有很大的合法自由裁量权来决定如何保护自己。第二,默认规则就是“要听警察的指示,不要随意乱动,更不要在警察叫你停下的时候还乱动”。这位女士如果再激动一点,可能就要吃枪子儿了。。。第三,警察在此类情境下一般都是奉行风险最小原则,能用非接触式的武器制服面前的人当然最好。如果要近身制服这女士,万一女士身边有把水果刀呢?

作者:kingsmill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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