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转帖]《纽约时报》绞死中国政改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转帖]《纽约时报》绞死中国政改
所跟贴
[转帖]《纽约时报》绞死中国政改
--
吴耐
- (1358 Byte) 2012-11-01 周四, 上午5:36
(572 reads)
吴耐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3/06
文章: 1164
经验值: 54086
标题:
万维读者网大家论坛兰冠云的这一段很有道理:
(273 reads)
时间:
2012-11-01 周四, 上午9:24
作者:
吴耐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温家宝如果真心推动政改,他自然想努力推动阳光法案。当其他领导人拒绝的情况下,不妨碍他个人可以先参照阳光法案的一般要求先行公布自家的资产。无论是共产党的党章还是中国的法律,都没有禁止个人公布自家的财产吧?如果平日里徒然间这么做显得突兀,现在温有充分的理由径自公布。《纽约时报》的报导,如果失实,不仅损害温家宝的个人名誉,而且严重损害中国的国格。于公于私,温家宝都应该就此充分回应,没有敷衍搪塞的借口。
假如温真心要公布自家资产,党可以阻扰反对吗?他如果不经批准就公布了,党要怎么处分他?坊间流传的胡锦涛不允许温家宝回应等消息,都可笑得很。温云松授权律师发表声明的时候经过党中央讨论批准了吗?温家宝在记者会上突然发难批判薄熙来的时候,经过党中央决议了吗?温家宝谈政改的时候,事先获得胡锦涛同意了吗?为什么温要公布自家资产,需要三番五次打报告等批准?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作者:
吴耐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可以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7404 seconds ] :: [ 28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