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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警察是谁建立起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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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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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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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概述
巡警总厅创立
然而,中国正式的警察设置则迟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之时。联军除军事占领外,为维持治安而设了有警察之实的安民公所。八国联军后的代年,清庭见其颇有成效,又查列强在沪、津、汉口等地租界均设巡捕房,置任印度人和越南人为巡捕,治安良好。于是模仿联军之制,于京设善后协巡营,后更名巡警总厅( 或工巡总局),直属皇帝,下设事务大臣一人专门负责,同时又下设工巡总监和副监各一人,辅助局务。总局内分为工程和巡捕二局,各设局长分管。每局之下,各有警巡、队长、巡长及巡捕若干人,负责管理警察事务和工程事务。因此,工巡总局实际上是管理市政、司法和警察的混合机构。与此同时,袁世凯在河北保定设巡警分局,置巡警这种职称,警察制度正式登场,取代了以前的保甲团练及捕快。袁世凯刚担任直隶总督期间,积极推行朝廷新政。新政内容包括:增练常备军、预备立宪、创办巡警、正饬吏治、改良司法、提倡实业和广兴教育等等。在创办巡警时,参照西方国家做法拟定章程,初步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巡警制度。
现代化的天津巡警创立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 裁汰绿营,改练巡警营。 1902年,袁世凯在天津创办巡警,为中国首次出现现代化警察制度的机构模型。由于袁世凯在天津创办巡警成效显著,清庭号召各地效仿,于是各地纷纷各自为政地办起了警政。清政府虽然主张各地建立警察制度,但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导计划和方案。有见及此,京师以及各地虽然积极尝试摸索,但警政建设于长时间内仍未能走入正轨。如是,有有识之士倡议「于京师特立警务部,于各省特立警署。」。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九月,正式创设巡警部。次年,改巡警部为民政部,另于其下设立警政司,主管全国警察事宜。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又于各省增设巡警道,负责全省的警政。警察制度至此始在中国确立。近代警察始于及至预备立宪将警务列为分年应办新政之一,勒令全国督抚定期实施,计自辛丑以至宣统逊国,十年之间,警察机关、警察学校及巡警教练所等在全国各大城市纷纷成立。
中华民国政府成立以后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在这段时间,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得到了重大发展,不但进一步完备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警察网,使之更加趋于严密,而且逐步完善了警察的内部管理体制,还不断健全警察的社会管理职能。国民政府下设内务部,为中央最高内务行政机关,总揽全国政务;部内设民治、职方、警政、土木、礼俗和卫生等六司;警政司掌理警察等事项。在地方政府中,原清政府的省级警察机构巡警道改名军事巡警总厅。 ——引自《维基百科•中国警察制度》
二、北京警察的由来
中国从前没有警察,全国的警察,始自北京,北京的警察,是由日本人创始的。北京在前清时代,外城归五城巡城御史管辖,办事处名曰城行,再下为坊上。内城归步军统领管辖,办事处名曰厅上,最下层为堆子上,每一个胡同中,必有一个堆子,其中驻一二兵丁,专管本胡同中的水火斗殴等等的事情,总算是也管些巡逻侦查的事,但离警察的制度相当远。那么警察是怎么兴起的呢?始自庚子日本的军队。记得是辛丑年的春天,我的一位同学在日本军营中办事,他忽来找我闲谈云,日本人想招一班人,作警察的训练,将来即作巡街的巡警,但是怕招不到人。我说:“不会招不到,且容易的很,因为日本人所占的区域是北城,北城住户,多是旗人,旗人的生活,都是靠着每月的钱粮,他们自去年夏天,就没有得到钱粮,旗人如此,汉人也是很难生活,洋兵进城时,虽然大家抢了不少,但已经吃花了半年了,也快完上来了。大家正在生活有问题的时候,有这样的事情,一定都愿来的。而且旗人之兵丁,文字都有限,他们所当的差使及学问的程度,是正合于巡警的身份,有这种种原因,我想人来的一定很多。”我们二人这不过是闲聊天,随便谈谈,没想到他回去把我这一套话完全告诉日本人了,不久招考,应考的人非常多。日本人以為我知道北京的情形很清楚,约我前去谈一谈。我到顺天府(日本民事机构在此),一位日本军官对我很客气,他说想办一班警察,应募的人很多,现在自然须日本人管理,将来各国撤兵后,自然就由中国人接办,管理人须知识较高之人,但也须稍知警察法,言外是也得训练。我听罢又想,他居然想到他们撤兵以后的事情,其实他们走后,这些警察果能存在否尚是问题。但我又想,从前在同文馆时,曾听说德国警察办的最好,日本效法德国,而比德国也差不了多少。我虽然如此说,但彼时我尚不知警察的详情,于是我便答应他,你们讲功课时,我一定来听听,果然感兴趣,也许可以接续听下去,日本人应允。 ——引自齐如山回忆录
三、天津乃至全国警察的由来
其外袁宰相还为大清帝国练出一批现代化的警察。根据《辛丑条约》,洋人不许中国在天津市及京津铁路沿线驻兵。袁乃挑选身高体健的北方农民,寓兵于警,训练出数支极其现代化的警察——他们也是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批现代化的警察。民初京、津两市的警政是享誉世界的。一九二七年(民国十六年)国府定都南京时,为着新首都市内的安全、秩序和门面,还向北平、天津两市借调数批警察呢! ——引自唐德刚《晚清七十年》
1901年,按清廷与八国所签订之《辛丑条约》条约规定,天津城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长此以往作为北京的重要门户,天津无疑将失去戍卫首都的能力。
1902年,袁世凯挑出三千名新军,转手交给了部下赵秉钧,进行了三个月的短期警察训练。随后,赵带着这支队伍,开进了天津城。三千名年轻士兵身穿黑色制服,除承担起军事戒备的任务,同时间亦负责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等公共事务。这支警队设有拘留所、备差所和军乐队等等一套完备机构,「为服务与管理群众而设,以防患未然、排解纠纷而作」。警员的选则,「必须性情温和、朴实,举止端方,做事严正,保卫民众,不得索谢」。由于有专门的警察维持社会秩序,天津市的社会治安一扫过去的混乱局面。据当时的报纸记载,曾经经历过六月间不见窃盗者之事,期然洋人亦叹服不已,更将天津描绘成世界上拥有最好警察制度的城市。在权力与舆论的推动下,由赵秉钧一手建立的现代警察制度,就在中国各个省份逐步推广。 ——引自《维基百科•赵秉钧》
四、马悲鸣的独家发现
马悲鸣胡说:“中国的警察制度是曹汝霖一手组建的。这也是其一大功。”我跟帖教诲之,他还要强辩到底:
“警政人员都是曹汝霖在日本留学期间,大批招收国内人员上警政速成班培训出来的。”
这就奇了,连曹汝霖自己都没这么说过。他只是说,他从中央大学毕业后,与朋友合办了个“法政速成班”的夜校,学期一年,招收20-30岁的成人学生,请日本教师授课,他与他那朋友担任翻译,他本人负责翻译两门课: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来参加的都是已到日本而未能入学的人,共有“百数十人”。第一班还没毕业,他就回国了。他走后,第一班毕业生回国去宣传,“来学者顿增至四五百人。课程改为一年半。后又改为两年。闻后来学者,竟至三千人以上。这些种子,散播各省,却是一支无比的政治生力军也。”(曹汝霖:《一生之回忆》)
任何识文断字的人都能看懂:
1)曹汝霖和他的朋友办的是法政速成班,不是警政速成班。法政与警政是两回事。
2)曹汝霖并未“大批招收国内人员”。他只是参与发起那夜校并担任课堂翻译。新生是在日本语言不过关、找不到学校的高龄混混(鲁迅为何不去上,而要在东京闲居长达七年?)。
3)他没教完一年就回国了,教过的学生也不过百多人。后来虽然增加到据说三千人,他还吹嘘成了全国的政治生力军,但第一,那些人即使做官,当的也是法官而非警官。第二,那与他一点相干都没有,因为他第一班还没毕业就回国了,回国后就立即当上了官,忙着做官还来不及涅。
我说马悲鸣的理解力与记忆力都有严重问题,还要无知强聒,这就是最新示范。他和林思云的通病就是“一本书主义”,看了一本书(或是某人回忆录,或是某人的专著),便以为那就是历史的全貌,据之立论,大言不惭。
这曹汝霖的回忆录在老马的知识储备中占有极大份额,他引用该书的次数,少说也有二三十回,历时长达11年(首次见于通篇胡话的《策马入林》,那大概是11年前的事儿),在这11年的时间里,他居然也就只看了一本书,实在了不起。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12-10-09 周二, 上午9:37修改,总共修改了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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