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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丁子霖:致柴玲——一封迟复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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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子霖:致柴玲——一封迟复的公开信   
所跟贴 我们还是请方正先生来了断(要是没有找到更直接的受害者的话) -- xilihutu - (249 Byte) 2012-7-01 周日, 上午4:43 (244 reads)
陈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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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7/12/01
文章: 3235

经验值: 118330


文章标题: 方政先生无法代表谁 (171 reads)      时间: 2012-7-01 周日, 上午5:50

作者:陈皮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稀啊似乎您也混淆了人和罪的区别了。原谅的对象只是人而不是他的(错误)行为。

因为罪行是无论如何不能被原谅的,而且必须清算和惩办。所以即使失去双腿的方政也没有资格去原谅罪行这部分。随意的原谅错误和罪行等于是放弃公平正义,必定招致社会更大的“不讲原则”的弊端丛生,像中国大陆乐用的“严打”,本质上就是一种“无原则”的瞎胡闹,结果完全的破坏了司法本来应该的严肃性。

而清算罪行的目的,应该设定为不是为了“报仇雪恨”的伍子胥鞭尸冤冤相报永无止境,而是为了警示任何人今后都不要再重复同样的类似的罪行。其实我看这也就是西方司法制度的出发点,包括废除死刑一类,目的是让罪犯有“重生”"重新做人”的机会。

只有罪行被遏止了,无原则的冤冤相报才会有尽头。当罪犯的罪行被惩罚后罪犯自己洗心革面了,比杀死罪犯的肉体的意义更大。

仇恨是可以的,但只是要恨行为的这部分,而不能去恨具体的人。

作者:陈皮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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